两年前的一个清晨,沪太路上的一家网吧内,一名刚刚结束上网准备离开的男青年,突然被一伙闯入网吧的暴徒群殴致死。昨天,受害人家属走入闸北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向网吧的经营者提出了高达42万余元的赔偿诉求。法院决定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2007年5月24日傍晚,来自陕西的阿军来到沪太路150号三盛宾馆二楼的“银德”网吧,并在该网吧内玩了个通宵。当他于次日清晨7时许准备离开网吧时,突然被一群歹徒无故殴打。面对对方的蓄意攻击,势单力薄的阿军毫无还手之力,但对方仍不依不饶,直到阿军倒地不起才逃离网吧。后虽经抢救,阿军还是因为脾脏破损终告不治。案发后,警方根据网吧内的线索,很快将这伙歹徒捉拿归案,最终,五名行凶者均被判十二年以上的重刑。但由于凶手均称无力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金,直到今年年初,阿军的家人仍未得到应有的补偿。
在昨天的庭审中,阿军的父母向“银德”网吧的经营者提出,阿军事发当日是在网吧付费娱乐,双方等于建立了合同关系。但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网吧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造成了阿军的无辜死亡。而且,网吧的通宵营业还违反了行业的管理规定,也是诱发命案的原因之一。所以,“银德”网吧理应为其过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网吧经营者提出,事发当时,行凶者一共有9人一起闯入网吧,整个斗殴的过程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网吧的管理员既来不及核实这群人的身份,客观上也不可能对这伙歹徒形成有效的对抗。事实上,在事发前,管理员在歹徒刚刚进入网吧时,已经悄悄地暗示阿军注意安全,可视为其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提醒义务。案发后,网吧还积极配合警方取证,正是依靠其提供的凶手线索,5名行凶者才会很快被抓获。此外,为了表示人道主义,网吧还向阿军家属提供了5000元的抚慰金,所以在这起事件中,不应再向阿军的家人支付更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