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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杀死女友与尸体同住10天

发布日期: 2009-05-13  //www.110.com  

  一名26岁的男子沉迷于网上赌博,因嫌女友唠叨,竟残忍将女友杀害,并盗取其银行卡内的存款继续上网赌博。昨日,该男子被控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在庭上称,杀害女友后,他和尸体同住十天,因为“哪里也不敢去”。

  曾是某银行职员

  据公诉机关指控,现年26岁的广西籍男子梁思明原是广州市某银行职员。2008年8月,他被单位解雇,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平时闲着无聊,梁思明渐渐迷上网上赌博。在失业的两个月间,梁思明利用银行信用卡透支的方式,不知不觉输掉8万多元。

  2008年10月28日下午2时许,梁思明又赌输了钱。他回到位于白云区新市的出租屋,心情郁闷。与其同居一年半的女友邓某见状,抱怨了几句。听到女友的唠叨,梁思明火冒三丈。

  梁思明与女友发生争执后,竟持刀向邓某颈部刺去。紧接着,梁思明用封口胶封住女友嘴巴,并用电线勒住其脖子,狠狠锤击对方头部,致邓某当场死亡。

  面对死去的女友,梁思明将尸体拖到厨房。直到2008年11月12日,死者才被人发现。当时,房东上门收费,发觉气味难闻,强行开门后,在厨房内发现已经发臭的尸体。

  此时,梁思明已窃取了女友银行卡上的近4000元,逃往广西。2008年11月20日,公安人员将梁某抓捕。当时,他正在黑网吧进行网上赌博。

  与尸体同住十天

  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庭上揭开了梁思明作案后的心理过程。

  “对不起,让你先走一步了!”这是在梁思明作案后日记中的一句话。

  令在场人震惊的是,作案后的10天内,梁思明一直留在出租屋里看着女友的尸体,除了盗取邓某的银行卡出外取钱外,他“哪也不敢去”。他说:“那几天我根本没睡过,几天后才吃过一点东西。”

  梁思明称,去年11月5日到11月8日这段时间,他良心受到了谴责,于是记录下了作案的全部经过及内心独白,一来表示自己的忏悔,二来当是自己的遗嘱。然后,他买来两瓶敌敌畏,希望以此结束生命。

  但当公诉人问及,为什么后来又没有自杀?梁思明说:“我就喝了一两口,然后肚子痛,就没再喝了。”

  直到2008年11月9日,梁思明才踏上逃亡路。

  索赔120万余元

  昨日,死者的多名亲属到庭旁听,被害人邓某的父母也在场。

  当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邓某的父母失声痛哭,两位老人搭着手臂互相支持。

  据悉,被害人父母向梁思明索赔120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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