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其他案件 >> 资讯正文

手机被偷不报警 失主网上晒小偷视频引发争议

发布日期: 2009-05-15  //www.110.com  

 

 

通过监控拍摄的整个盗窃过程的视频被放到了网上

 

 

 

失主在青岛某论坛发的帖子 ,其中有相关视频的链接和说明

齐鲁晚报5月15日报道 近日,青岛某网站社区论坛里一则曝光小偷行窃全过程的帖子引起了网友们的注意。一位失主手机被盗后没有报警,而是将监控录下的小偷行窃全过程的视频录像发到了网上 。

“不差钱”失主将盗窃视频发网上

“有一部三星手机放在柜台上,很不幸被小偷偷了,报案吧手机不值钱……发个视频上来给大家看看……”

13日,记者在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城阳论坛里看到了一个由网名为“mengfanfan”的网友发布的帖子,该帖子中内容显示mengfanfan在青岛市城阳区某信息城工作,他(她)放在自己柜台上的一个手机被小偷偷了,mengfanfan工作的店里有监控,小偷偷盗的全过程都被录了下来。mengfanfan觉得手机不值多少钱,所以没有报警,而是将小偷盗窃的视频录像发到网上,以此来警示市民们。

记者打开mengfanfan帖子中留的视频网址看到,确实有一段名为“令人发指的小偷”视频,视频中,一个蓝衣男子将放在柜台上的一个手机拿走了。记者在论坛中给发布视频的网友留言,想采访这位网友,但一直没有得到回信。

记者采访中,市民对此看法不一令人惊奇的是,律师观点也打架

市民 有人拍手称快有人感觉不妥

手机被盗,失主没有报警而是将小偷盗窃过程的视频发到网上,失主的做法是否合理?市民对此有何看法?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有的认为这名失主的做法不妥,可能会对视频中的蓝衣男子造成伤害。有的市民则是拍手称快,认为小偷的行为就是该被曝光。

市民王先生认为,视频中的蓝衣男子如果不是小偷,那么发帖网友的行为将会给蓝衣男子带来麻烦,让蓝衣男子被大家误解。即使蓝衣男子是小偷,那么失主也不应该把其形象曝光,小偷也有自己的尊严。

市民孙先生则认为,小偷的行为十分可恨,曝光他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引起大家注意,避免其他市民被偷。

律师观点PK

建议停止

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的隋思玉律师介绍说,首先,偷窃行为确实可恶。但话说回来,曝光行为也有些欠妥。因为从法律的层面,要给某人的某个行为定性,并不是随便由谁就可以以随便的方式作出的。必须经由法定主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结论如果要在某些范围发布的话,也有相应的规定,不可以随意发布的。建议及时停止,免得本为受害人 ,反落侵权之嫌。

没有问题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的方明律师则认为,失主将小偷的偷盗过程发布到网上虽然从道德层面说有些不妥,但是从法律层面上说是合法的,因为失主的这一行为并没有侵犯小偷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如果有人将他人隐私拍下来发布到网上,这才属于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小偷偷盗属于犯罪行为,市民将一个犯罪过程的视频发布到网上应该是合法的。如果视频内容令他人的社会评价变低,那么视频发布者就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曝光小偷偷盗过程显然没有侵犯小偷的名誉权。 (本文来源:齐鲁晚报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00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