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底,樊某经古玩朋友介绍认识了吴某。2005年4月的一天,樊某以寻找民间宝物 赚钱为名,与詹某一起将吴某带到安徽金寨县斑竹园镇。樊某和詹某找到周某、祝某,四人密谋利用“灭火玉”(传说是民间的一种宝物)来骗吴某钱财。祝某对吴称,“灭火玉”的灭火距离在1.5米以上,按照市场价格,每寸要300万元,该玉可以卖到一亿多元。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吴某决定充当垫资方。
祝某提出验货后要收100万定金才能交易。郑承诺验货后他愿意出20万元定金,余下的80万元由吴某筹集。2005年4月29日,吴在深圳筹集到80万元资金,就带着汇票赶到黄州一宾馆内。祝某用一对普通玉镯和蜡烛假装演示灭火功能。演示完毕后,吴将80万元汇票交给樊某作为定金,结果全被骗跑。
2006年6月,樊某又找到吴某称广州有一珠宝商要购买“含冰玉”,吴信以为真,便急着问哪里能够购买。樊极力推荐周某。不久,周找到了有“含冰玉”的货主,并带吴到河南信阳市新县沙窝镇看货。在沙窝镇一旅社里,充当货主的李某将一个南瓜状的普通玉石放在脸盆中假装演示结冰、灭火功能。吴看后当场答应购买该玉,并筹集了17.4万元交给樊作为定金,结果又被骗了。
经过两次的欺骗,周某等人发现吴特别喜爱民间宝物。2006年10月,周某等人用同样的办法在河南又骗走吴某现金23万元。2007年初,林某等人又用同样的办法在沙窝镇骗取吴某50.17万元。
经过四次失败后,吴某觉得损失惨重,遂向警方报案。黄冈警方接报案后,于2008年8月到9月之间,将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何国顺 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