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刑事案件 >> 资讯正文

中学教师为阻止前妻改儿子姓名将儿子杀死

发布日期: 2009-05-22  //www.110.com  

信息时报5月22日报道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花坪第二中学教师罗华,为阻止前妻改儿子的姓名,以灌农药、刀割等残忍的手段将其儿子杀害。昨天,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择日宣判。

2008年7月,罗华与许某因感情问题离婚,儿子罗某判给许某抚养,对此罗华一直心存不满,并产生轻生念头。2008年12月14日早上8时许,罗华将儿子接回其父住处帮忙照看,听儿子讲其妈妈的家人准备帮他改名换姓后非常气愤,便跑回住处拿出事先准备用于自杀的一瓶农药和一把裁纸刀,强行灌儿子喝农药,儿子不肯喝,罗华便拿出裁纸刀在儿子的颈部割了一刀,致其儿子当场死亡。

经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罗华患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犯罪时处于发病期,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闫晓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5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