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作为公诉人,朝阳检察院检察官马云星一早来到朝阳法院开庭。案件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2008年10月中旬,杨某和另一嫌疑人赵某驾车来到朝阳区一家小超市。在同伙赵某的掩护下,杨某从超市柜台内偷走人民币800余元及电话卡70余张。发现被盗后,店主报案,杨某很快被警方抓获,其同伙赵某则一直在逃。
开庭前,一名男子坐在旁听席上要求旁听此案。通过身份证,检察官马云星知道该男子名叫赵某。被告人杨某被法警带上法庭时,见到该男子,神情突然一愣。坐在旁听席上的赵某神情格外紧张,仔细翻阅案卷后,马云星发现,赵某就是杨某在逃的同伙。和审判长做出会意的对视后,法警将赵某控制。
据了解,赵某当时抱着“看看法院怎么处理杨某”的心情,他主动来到法庭旁听。没想到,很快就被识破了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