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其他案件 >> 资讯正文

香港教师与小学生亲热被判刑10年(图)

发布日期: 2009-06-09  //www.110.com  
<a href=//xg.110.com>香港</a>教师与小学生亲热被判刑10年(图)
朱志华

  中新网6月8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一天主教小学男教师朱志华涉与女生发展畸恋并疑性交约300次,被判囚10年。

  法官判刑时出,被告利用教师的身分,误人子弟,侵犯学生,是家长及父母的噩梦。受害女童至今未能恢复,常感到自我形象低落,所以要判被告阻吓性刑罚。

  控罪指被告于04年1月至06年12月底期间,11度与当事人非法性交。审讯期间,控方指被告自当事人小三时开始任教,其后当其升上中一后,被告仍替她及其它同学在寓所内补习,两人因而发展亲密关系,两年间性交逾300次,事主及后由被告带往堕胎,事件直至去年事主告知男友而揭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13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