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2日,刘某来到南岸一酒店,用其假军官证开了一间房,随后联系上另3名朋友到宾馆玩耍。当3名朋友来宾馆后,刘某提供毒品“麻古”,并与他们一起吸食。南坪镇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举报后,赶到将4人抓获。
民警在房间内查获45克冰毒,和散在房间内及窗外花台处的“麻古”200余粒以及吸毒工具。南岸法院认为,刘某犯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