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9日晚,在某中医学校就读的17岁少女晓蕾,跟随康乐籍同学小玲,受小玲表妹马涛所邀一同参加姐妹俩的老乡会。其间,居心叵测的康乐男子马良(在逃)将晓蕾等人约至七里河硷沟沿“天龙”宾馆内饮酒。因晓蕾不肯喝酒,马良凶相毕露命令晓蕾“陪他过夜”。遭拒后,马良和马成持皮带、啤酒瓶向晓蕾施暴,马木则堵住房门。情急之下,不忍遭受凌辱的晓蕾攀上窗台从5楼飞身跃下,全身多处骨折,左眼球被摔爆。在随后1个月的时间内,七里河警方通过明察暗访,于8月29日,在西固一网吧将马龙及马成、马虎、马涛等嫌疑人抓获。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多达十数人,结构松散,平时以飞车抢夺、盗窃摩托车为生的康乐籍盗抢团伙。
2008年9月4日至10日,七里河警方先后在火车站、硷沟沿和汽车南站附近,分别将准备外逃的马木及该团伙其他8名成员悉数抓获。同年11月12日,涉嫌犯抢夺罪的马白落网。
经查证,该团伙成员均系来兰打工的20岁左右的康乐县农民,其中两人未成年。他们结构松散、居无定所,自2008年4月至9月,以马桥、马虎、马龙为首的3个小团伙,分别交叉结伙,盘踞在七里河区一带实施作案:盗窃电动踏板车、摩托车;骑摩托车飞车抢夺路人;跟踪驾车人至红灯处停留时,或拉开车门或伸手从半开的车窗内抢走装有钱物的提包。所得部分财物,交给马克销赃。该团伙用相同的手法,在七里河区马滩、小西湖立交桥下及城关区雁滩等地,共实施抢夺、抢劫、盗窃作案80余起。2009年5月,检方对经查证落实的17起盗、抢案及强奸案提起公诉。
庭审中,面对指控,部分被告人多有翻供。因作案起数过多,甚至连同案犯都无法说清作案时的具体情况。身负7级伤残,面临眼球被摘除的受伤女子晓蕾,向被控犯强奸罪的马成、马木及“天龙”宾馆提出总计38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两被告人均称无力赔偿,受其委托的家属也表示只能支付3000元。而认为没有责任的“天龙”宾馆在事发后,已经支付了1万元经济补偿款,当庭拒绝再赔偿。(文中被告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