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丰顺县丰良镇村民吴良有三儿吴辉、吴桥、吴纯。大哥吴辉好赌成性,经常强行向家人要钱。2007年2月18日凌晨(大年初一),要钱没有得逞的吴辉用铁锤先后将吴桥、吴纯家的防盗网和玻璃砸坏。大年初一就被骚扰,吴良和吴桥决定教训吴辉。吴良带着两个儿子来到吴辉家,把吴辉制服后将他的手脚绑紧抬至卧室,随后离开。直至当年2月21日,吴辉的母亲才解开他身上的绳子。被捆绑了四天三夜,吴辉双手多处溃烂。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属五级伤残。吴桥、吴纯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刑罚。
2009年1月15日,吴辉将吴良三人诉至法庭,要求赔偿12万多元。3月23日,丰顺法院判决被告共同赔偿吴辉误工费等合计92044.2元。案件生效后,4月28日吴辉申请执行。
分析案情后,执行法官刘钦泰决定以亲情为突破口促成和解,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7月20日,这一家人终于坐在一起协商赔偿事宜。他们最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良等一次性先行给付吴辉5000元,余款从2009年6月起每月偿还300元直至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