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协助勘查人员还原现场。 本报记者王磊摄
车辆前门处凌乱地散落着一些衣物和水果。本报记者王磊摄
本报讯(记者张巍华 卢国强 实习记者赵梦婕) 昨天中午12点左右,一辆373公交车即将驶入沙沟路口东站时,一名男子试图点燃手中的酒瓶。公交司机发现后,和众人一起制服了该名男子。
事发地位于海淀区沙沟路口东。昨天下午1点10分,事发公交车正停靠在路边,两名身着公交制服的工作人员仍留在现场坐在路沿上,不时与身边的民警沟通交流。记者看到,一些工作人员仍在公交车上拍照取证。同时,事发地的人行道两侧已拉上警戒线。
一位家住在路北的市民说,事发时,他看到一辆紧挨路边行驶的373路公交车,在离沙沟路口东站仅100多米时,突然来了个急刹车。随后,车上的全部乘客都行色匆匆地离开公交车。车上一位乘客告诉他,一名20多岁的年轻男子左手持酒瓶,右手拿打火机意图在车上纵火,被公交司机及时发现。司机及时停车后,与多名乘客合力将嫌疑人制服。随后,3辆消防车抵达现场,几名消防队员手持灭火器上车。
记者看到,公交车前车门处满是灰色粉末,一条淡蓝色牛仔裤、一袋苹果和一些塑料袋堆在车门附近。附近居民猜测,那里正是嫌疑人意图纵火的位置,“警察一直在那附近拍照,那些东西可能也是救火时留下的。”
北京警方昨晚证实,试图在公交车上点燃液体的男子名叫段某,今年28岁,内蒙古人。经过初步调查,373路行至沙沟路口时,车上的段某将携带酒瓶内的有酒精气味的液体点燃,被公交司机及时制止,并迅速将火扑灭。由于处置及时,段某的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警方鉴定,段某点燃的液体为500毫升二锅头酒。警方表示,目前正在对段某进行进一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