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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刘心武起诉书商侵权索赔200万

发布日期: 2009-08-06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朱燕)作家刘心武称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简称“中译公司”)未经其授权许可,冒用他的名义出版65种图书,并使用了他的肖像。为此刘心武诉至法院,索赔200万元。

  昨日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刘心武表示,2006年1月开始,中译公司未经授权,在出版的“语文新课标必读·世界文学名著·名家导读版”系列丛书中使用他的姓名和肖像,并将他列为主编。

  虽然此案以和解告终,但刘心武称自己的名誉和精神已受到严重侵害。他要求中译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立即停止发行并销毁侵权图书,赔偿损失100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等。昨日,刘心武未亲自到庭。

  中译公司则当庭提交了一份该公司与竞人天地公司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及刘心武的授权书。“刘心武同意涉案图书使用他的姓名和肖像。”

  对此,刘心武的律师称,刘心武的确与竞人天地公司签订授权书,但指定的是华语教学出版社,未授权中译公司

  庭审中,与刘心武洽谈出版图书的负责人徐先生表示,刘心武的确是授权另一家出版社的,但这家出版社中途退出,就更换为中译公司继续出版。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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