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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写博客称记者无耻被诉:教授被判赔3000元

发布日期: 2009-08-08  //www.110.com  
 因不认同《第一财经日报》北京分社记者章轲发表的一篇文章,身为教授的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写博客称章轲“弱智、“恬不知耻”(本报2月24日曾报道)。昨天,宣武法院一审认定张博庭损害了章轲的名誉权,应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章轲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证据保全公证费共3060元。

  2007年12月20日,章轲在《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水电开发该降温了》一文。

  4天后,从事水电力学研究的张博庭看到此文后,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一文,称章轲“真是有点无知者无畏、恬不知耻的味道。”

  文中还使用了“无知无耻”、“弱智”等词。张博庭的上述文章被人民网、阿里巴巴网站转载,并被网友跟帖评论。

  章轲认为,张博庭的上述言论已超过了对文章和学术观点本身的评价,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他起诉要求后者公开道歉、清除影响;赔偿他精神损失费1万元。

  开庭时,张博庭亲自到庭答辩称,“用‘无知无耻’来形容章轲,是非常恰当和精练的表述。”

  张博庭说,之所以在博文中指责章轲,是因为章轲发表的文章有很大的逻辑问题,完全是在欺骗公众,并误导公众污蔑我国的水电开发。他还认为,应该道歉和改正错误的恰恰是章轲本人。而他不仅不应该受到追究,还应得到褒奖。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博庭在表述自己观点时对章轲使用的诸如:“活宝”、“恬不知耻”、“糊涂虫”、“弱智”等侮辱性语言,显然超出了对章轲的文章进行评价及学术讨论的范畴,贬损了章轲的人格。其发表上述侮辱性言论的行为已经损害了章轲的名誉权。

  据此,判决张博庭在其博客上向章轲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章轲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证据保全公证费1060元。(记者裴晓兰通讯员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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