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其他案件 >> 资讯正文

丈夫因妻子拒绝生孩子欲讨生育权

发布日期: 2009-08-14  //www.110.com  
晨报讯 结婚5年,至今没有孩子,这让岳恺颇为无奈。妻子多年来一直坚守丁克主义,拒绝要孩子。如今,岳恺做好了讨要生育权的准备。

  5年前,岳恺和曾香结婚的时候,曾令亲朋好友钦羡不已,可婚后生活的苦涩,只有岳恺自己才知道。“她操持家务,对待我的父母都很好。”岳恺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妻子的思想观念实在是“太先进”。

  岳恺口中所称的妻子的思想观念,其实指的是曾香对婚后的生活态度。曾香认为,夫妻二人能够相濡以沫一辈子是最重要的事,有了孩子反倒对夫妻感情和自由造成隔阂,因此5年来她一直坚守一个原则:绝对不会要孩子。

  刚开始,岳恺以为妻子是因为其还比较年轻,有这样的想法是正常的。“等她到了一定的年龄,肯定会想要孩子的。”岳恺认为,可不承想妻子不要孩子的态度却是如此坚决,这是岳恺始料不及的。“我父母年纪都大了,特别想抱孙子。”岳恺曾经和妻子开诚布公协商过此事,使尽浑身解数也说服不了妻子。从去年开始,岳恺夫妻俩为了生孩子的事开始不断发生争吵打闹,直至分居。“我拥有要孩子的权利,这是侵犯了我的生育权。”日前,岳恺找到了晨报法援热线,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生育权。“实在不行的话,我就只能离婚了。”岳恺叹道。

  对此,晨报法援律师、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丁浩律师认为,妻子不生孩子不能成为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夫妻双方均有生育权,孩子是夫妻二人的,任何一方不能单独决定孩子出生的权利。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自由,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妻子不愿生育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03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