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其他案件 >> 资讯正文

女子批发市场内烧香去晦气被拘留(图)

发布日期: 2009-10-09  //www.110.com  
女子批发市场内烧香去晦气被拘留(图)
董某称,烧纸钱和香烛,是想借此去除店里屡次被盗的晦气。通讯员 周然 摄

  本报讯 (记者 裘晋奕) 闹市商场内,突然飘出阵阵青烟,同时伴随着浓烈的香烛味道。一名中年妇女一脸正经地蹲在燃烧的香烛前,口中念念有词地祈祷平安。4日,北碚天生综合批发市场内,众多顾客和经营户遭遇一场“火险”。昨日,这位举动神秘、在商场内燃烧纸钱的中年女子被警方正式拘留。北碚警方和消防支队证实,经调查,该女子行为已触犯《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天。

  女子闹市商场烧香

  “好大的烟啊!”“怎么这么大一股烧香烛、纸钱的味道啊?”4日上午,北碚天生综合批发市场A区内忽然被一股青烟笼罩。呛人的烟味很快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四散开去,不少顾客捂鼻快步走出商场。“有没有搞错?商场里这么多人,你居然在这里烧香烛、纸钱?”眼尖的经营户们很快在商场A区99号经营户门前发现,一大团祭祀用的纸钱和香烛正在燃烧。

  “店主蹲在旁边,一边继续烧纸,一边口中念念有词。”最先发现情况不妙的经营户当即上前劝阻。“万一引燃商场内货物,后果将不堪设想。”

  该经营户称,店主董女士站起身子解释,自己是想烧点纸烛去去自己店里的晦气。见有人阻拦,她便两脚踩熄了自己门面前还在燃烧的纸钱,不过一对烛却继续在燃烧。

  担心还有安全隐患的经营户还是报警110,向民警求助。

  经常被盗想“去晦气”

  很快,接到报警的北碚区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此时,点燃的纸钱和香烛已被当事人踩灭。

  据北碚区公安消防支队介绍,当事人董女士系合川人,在北碚天生综合批发市场内经营服装已有数年。因为商场内人流量大,她的店铺时常被盗。有些迷信的董女士便于4日,在自己店门前燃起了纸钱、香烛,希望可以借此去除晦气,为自己挡掉破财之灾。

  触犯《消防法》遭拘留1天

  北碚区公安消防支队介绍,董女士之前的行为已经违反新《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而北碚区天生综合批发市场人流量大,店铺密集,特别是该区所售商品又多为服装、床上用品等易燃品,对消防安全的要求很高。

  北碚区公安消防支队表示,鉴于事发后董女士在旁人劝阻下,补救及时,认错态度也较好,董女士将受到行政拘留1天的处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07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