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裘晋奕) 闹市商场内,突然飘出阵阵青烟,同时伴随着浓烈的香烛味道。一名中年妇女一脸正经地蹲在燃烧的香烛前,口中念念有词地祈祷平安。4日,北碚天生综合批发市场内,众多顾客和经营户遭遇一场“火险”。昨日,这位举动神秘、在商场内燃烧纸钱的中年女子被警方正式拘留。北碚警方和消防支队证实,经调查,该女子行为已触犯《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天。
女子闹市商场烧香
“好大的烟啊!”“怎么这么大一股烧香烛、纸钱的味道啊?”4日上午,北碚天生综合批发市场A区内忽然被一股青烟笼罩。呛人的烟味很快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四散开去,不少顾客捂鼻快步走出商场。“有没有搞错?商场里这么多人,你居然在这里烧香烛、纸钱?”眼尖的经营户们很快在商场A区99号经营户门前发现,一大团祭祀用的纸钱和香烛正在燃烧。
“店主蹲在旁边,一边继续烧纸,一边口中念念有词。”最先发现情况不妙的经营户当即上前劝阻。“万一引燃商场内货物,后果将不堪设想。”
该经营户称,店主董女士站起身子解释,自己是想烧点纸烛去去自己店里的晦气。见有人阻拦,她便两脚踩熄了自己门面前还在燃烧的纸钱,不过一对烛却继续在燃烧。
担心还有安全隐患的经营户还是报警110,向民警求助。
经常被盗想“去晦气”
很快,接到报警的北碚区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此时,点燃的纸钱和香烛已被当事人踩灭。
据北碚区公安消防支队介绍,当事人董女士系合川人,在北碚天生综合批发市场内经营服装已有数年。因为商场内人流量大,她的店铺时常被盗。有些迷信的董女士便于4日,在自己店门前燃起了纸钱、香烛,希望可以借此去除晦气,为自己挡掉破财之灾。
触犯《消防法》遭拘留1天
北碚区公安消防支队介绍,董女士之前的行为已经违反新《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而北碚区天生综合批发市场人流量大,店铺密集,特别是该区所售商品又多为服装、床上用品等易燃品,对消防安全的要求很高。
北碚区公安消防支队表示,鉴于事发后董女士在旁人劝阻下,补救及时,认错态度也较好,董女士将受到行政拘留1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