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其他案件 >> 资讯正文

律师意外身亡当事人讨委托费 律所拒还钱败诉

发布日期: 2009-10-10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陈妍 梁松) 因代理律师意外死亡未能出庭,律师事务所不承认《委托协议》,拒绝返还12万代理费,唐女士将某律师事务所告上法院。朝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律所全额返还唐女士委托费。记者上午获悉,判决生效后,因被告律所迟迟不履行判决,唐女士已申请强制执行。

  唐女士在诉状中称,因家人涉嫌刑事犯罪,她经人介绍认识一名崔姓律师,在查询了崔律师确为被告律所的专职律师后,她于去年2月14日与崔律师签署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并向崔律师指定的账户内交纳了代理费12万元。可不久后,崔律师因意外身亡未能代理诉讼。在与被告律所联系无果后,她只能重新委托他人代理案件。唐女士因此要求被告律所返还代理费12万元,并赔偿交通费5000元。

  被告律所则表示,委托协议是唐女士与崔律师私下达成的,合同印章虽是律所的,但律所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钱。同时,该律所表示,可以继续为唐女士代理,但不同意退还款项。

  法院审理中查明,唐女士已经聘请其他律师代理案件,且该案二审已经审结。朝阳法院认为,唐女士与崔律师经手签署的《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为有效协议。协议上加盖了真实的律所印章,被告律所虽称不知情,但因其管理不善令崔律师可以私自使用印章对外签署合同存在疏忽,因此应承担与之相对应的义务。J009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96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