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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母亲为求轻判要求儿女赔偿伤者遭拒

发布日期: 2009-10-27  //www.110.com  

  因为一块大石头发生口角,53岁妇女拿铁锹将邻居右手劈骨折,被鉴定轻伤。开庭时,她多次跪地悔罪,请求轻判,并表示儿女会替赔偿。但是,被儿女们拒绝。

  近日,法官在多次调解无果后,对此案判决。

  老妇将邻居劈成轻伤

  49岁的村妇黄某和53岁的姜某是邻居,家住白山市江源区石人镇。6月份的一天傍晚,黄某看到姜某在她家院墙外用砖头砌墙。平日里两家关系就不好,黄某问。“你砌它干嘛?”“种地!”姜某不搭理。

  “你不能把砖砌我家门口。哎?我家门口石头呢?”黄某质问。“那是我家的石头!”姜某反驳。为了这块石头,两人争吵起来。

  黄的丈夫在屋内听到动静出来,听妻子说完起因,让姜某把砌好的砖拿走。见对方不理会,便动手将砌到他家的砖头扔出去三四块。

  姜某的女儿、女婿也出来帮忙,两家人打在一起。姜某拎铁锹去打黄某,黄伸手阻挡时,右手被劈伤。事后经法医鉴定,右掌第五掌骨完全性骨折,被鉴定轻伤。

  跪地称赔偿被儿女拒绝

  9月下旬,江源区人民法院刑事庭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黄某索要医药费等2.6万余元。

  姜某对伤害邻居的行为非常后悔,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多次面对法官、检察官、被害人方向下跪:“我认错,是我错了!”并表示愿意赔偿邻居的损失,可以由儿女来赔偿。

  庭审后,主审法官进行调解,姜某女儿拒绝赔偿。法官表示,如果赔偿,老人可能会获得监外刑,赔偿金调解后约在1万元。女儿表示哥哥在外地打工,自己家里经济困难,要回家后再商量一下。

  几经反复后,老太儿女最终选择了拒绝赔偿。

  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一年,同时赔付被害人各项损失8000余元。对此结果,老太表示认罪服刑,“我理解儿女,他们的日子过得也不好。”

  老太女儿:没钱,真没办法

  昨天下午,记者通过当地派出所找到了姜某的家,她和女儿王某住东西屋。

  据了解,出事后,老太儿子从未向法官询问过母亲情况,也没露过面,但曾说过会筹集5000元钱。但后来称,媳妇出车祸拿不出这钱了,兄妹拿钱的事不了了之。

  “要是三两千就拿了,他们就是讹人,说不拿1.2万元不谈。”老太女婿正在电脑里看电影。随后,他把妻子王某找回家。

  记者:开庭时你母亲下跪,你看到了吗?

  王某:看见了,我就在现场。

  记者:什么滋味?

  王某:不好受呗(低头摆弄手指头)。

  记者:你母亲身体怎么样?

  王某(叹了口气):浑身都是病,在家总吃药。前几天我刚给拿去几件衣服,听说在里面还吐过,上了医院。

  记者:要是赔偿了,结果就不一样了。

  王某:可我们确实都挺困难的,你说谁愿意让她在里面啊。哎,没办法呀!

  本报记者 闫硕 通讯员 孙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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