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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枪杀债主后两次自杀未成 终被法院判处死刑

发布日期: 2009-11-14  //www.110.com  
 11月13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顾学彬、周站玉两人验明正身,采取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

  死缓犯看守所里行凶 残忍殴打同监在押人员致其成为植物人 被核准执行死刑

  7年前,江苏海门人顾学彬因其女友与他人发生冲突,将与女友发生冲突的人打伤致死,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看守所,体形魁梧的顾学彬俨然成为监舍“老大”,其间,李建程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后于2006年6月17日被收押于城关区看守所。而同监室的胡明智认出李曾与他发生过冲突,即将此事向“大哥”顾学彬报告。随后,顾、胡二人伙同同监在押人员刘豪兵,开始对李建程找茬滋事。次日晚7时许,顾学彬再次以李建程不会背监规为由,在李建程的头部猛踏两脚。数分钟后,李建程喊头晕并出现大小便失禁等症状,被送往医院救治后昏迷至今。经鉴定,李建程颅脑骨折呈重度闭合型损伤构成一级伤残,其状态就是人们常说的植物人。随后,3人因新的犯罪行为再次被提起公诉。2008年6月、7月,兰州中院两次开庭审理该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主犯顾学彬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因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该判决生效后将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胡明智和刘豪兵,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7年,本案被判刑期将与原判刑期并罚,分别决定执行13年和19年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顾学彬、刘豪兵两人提出上诉。今年7月,省高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依法判处死刑 赌徒枪杀债主后 举枪自尽子弹卡壳 15楼跳下奇迹生还 被依法判处死刑

  2007年9月,48岁的兰州市民周站玉沉溺于赌场不能自拔,甚至不惜以每天10%的利息借了9.7万元高利贷企图翻本,并发誓3天就能连本带利如数向债主吉某还钱。然而不到3天,近10万赌资再次输得精光。面对债主吉某三番五次到其母亲家中催账和恐吓,周站玉将两年前从街头一陌生人手里花2800元买的一把仿“六四”式手枪带在身上。同年11月10日中午,吉某等人再次来到周站玉母亲家中要债。被逼无奈,周站玉只好将吉某领到自己的租住屋内准备以家当抵债。但吉某对此根本不屑一顾,坚持要周在3天时间内归还现金,并打电话叫人要来看住周站玉。一闪念间,周站玉生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念头。就在吉某拔腿迈出门槛的一瞬间,周掏出手枪朝吉某后脑开枪,吉某应声倒地。后周站玉欲举枪自杀,但因子弹卡壳未能如愿,后来他攀上一幢大厦的15楼翻身跃下。孰料,掉在楼下一辆面包车顶被车顶缓冲,周站玉被人送往医院经抢救后奇迹生还,而急救医生发现其身藏手枪后立即报警。随后,被控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周站玉只能坐在轮椅上受审。2008年11月5日,兰州中院以周站玉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向吉某家属赔偿经济损失6万余元。周站玉不服,以“吉某逼债还恐吓我家人,他有错在先”为由提出上诉。今年4月,省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报记者 郭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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