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5日凌晨5时,家住南岸区南坪的李某准备外出载货,却发现自己的面包车不见了。偷车的人是蒋某(另案处理),不久后,一场丢手帕似的“卖车游戏”正式开演:
不用登记过户,不缴保险、路费,七成新的面包车仅售一千多块。是在卖废铁?别说,还就有人把它当废铁买了。
一年内,该车七次易主,加上一个介绍人,沾过车钥匙的9个人都进了班房。原来,他们买的是一辆赃车。昨天,北碚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市民:买二手车一定注意合法手续,以免惹来不必要麻烦。
1号买家:蔡某
买车:2800元 卖车:3500元
语录:想买个便宜货来套牌
几天后,蒋某碰到了一号买家——渝北区的蔡某。蔡某称,当时他和侄儿到四川耍,碰到了蒋某。他觉得蒋某开的车还可以,就问对方卖不卖。对方称要卖,一口价3000元。最终,两人以2800元成交。
蔡某称,在交车时,对方没有提供发票、行驶证等合法手续,不过他并不太介意——他有辆车在跑运输,只想买个便宜的车来套牌。但只用了几天,他发觉车“跑起没得力”,便将车转手给了李某。
2号买家:李某
购车:3500元 卖车:3200元
语录:买个二手车为练级别
李某在渝北区两路附近开了一家修理店,2005年拿到了驾照,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座驾。在李某眼中,第一辆车一定要便宜。
“才开车级别差,容易擦挂!”李某称,2008年10日,他看到蔡某的车还可以,便协商购买,两人以3500元成交。“当时啥子手续都没办。”两天后,李某就后悔了。一位朋友告诉他,这个可能是赃车,于是他赶紧出手。
3号买家:王某
购车:3200元 卖车:4000元
语录:实在太便宜,忍不住下叉
得知是赃车,李某心慌意乱,到处托人说要卖车。两天后,买家王某上门了。
王某事后说,他到李某的店里修摩托,听到对方要卖车。一商议,对方出价3200元,比摩托车还便宜。在买车时,他听说没证照,犹豫了一阵,但车子实在太便宜,他还是“下了叉”。
王某买车是为了跑营运,但当时查得严,不敢上路。只5天,他便转手给了北碚区静观镇的颜某。
4号买家:颜某
购车:4000元 卖车:1800元
语录:朋友介绍的,我不晓得是赃车
2月15日,王某将车开到金刀峡加油站交货。“我也是信朋友呀!”颜某说,他不认识王某,是朋友文某介绍,他才买的。他晓得对方没手续,但信得过文某,还是以4000元买了。后来,文某多次找他借车开。7月的一天,文某将车开进山沟,摔得稀烂,他便有意将车出手。
5号买家:邓某
购车:2050元 卖车:3000元
语录:我以为是在收购废铁
车烂了,摆起划不着。颜某就找到同乡杨某,想以废铁价1800元,将车卖给杨。杨某不会开车,但他答应帮颜某转手。不久后,杨某找到附近废品站老板邓某,称卖辆“废铁车”,只要2050元。
“是不是赃车?”邓某问。“不是!”杨某答。邓某买下“废品”,颜某顺利拿到车价,而杨某则得了250元“介绍费”。
6号买家:贺某 罗某
购车:3000元 卖车:6800元
语录:跑营运,就是要便宜的车
罗某想跑营运,便委托北碚区一家修车厂老板贺某帮他找车,“我钱不多,要便宜点的!”
几天后,贺某联系到邓某,要求购买“废铁车”。商议后,罗某以3000元购买该车。此后,罗、贺二人又花了2600多元修理车辆。正欲上路,不想买家上门,2人便以6800元,将车卖给周某。事后,两人各分600元。
终极买家:周某
购车:6800元
语录:他们说这是辆“报废车”
和罗某比,周某是铁了心跑营运。听到贺某说厂里有台“报废车”,他便迫不及待要来收购。2008年8月中旬,周某以6800元购得该车。事后,他还请贺、罗两人吃了一顿火锅。此后,周某一直用该车在静观附近“跑业务”。当年12年底,周某因非法营运被抓。经查,民警确认,这就是南岸区南坪李某的车。
办案检察官称,在审查中,蔡某、李某、王某、杨某等人,均知道这辆面包车,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是赃车。但几人为贪便宜、转手赚钱,竟先后收购该车或介绍买卖。他们的行为已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日前,北碚法院以该罪名,判处9人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均处以罚金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市民,物美价廉的东西谁都想要。但对二手车来说,一些明显低于市价,或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车辆,一定有问题。市民需谨慎鉴别、购买,以免惹上不必要麻烦。
记者 罗玺 通讯员 张侃睿
二手车购买攻略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称,市民买二手车要注意以下几点:a、先到交管部门查询车辆来源是否合法;b、到各税费征收部门查询卖方提供的相关手续的真实性;c、到登记部门核对车主身份;d、确定要买后,必须过户,以规避以后可能出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