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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称将全力侦破房主外出房屋被拆案件

发布日期: 2010-01-08  //www.110.com  
本报1月6日的报道《一夜之间,是谁拆了她的房子?》一文刊登后,引起不少读者的热议和猜测。同时,各大网络和媒体也纷纷转载本报报道,并有不少国内知名媒体与本报联系采访事宜。面对如此情况,昨天下午,宁波市海曙区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就“陈女士房屋半夜被拆”一事做出说明。

  □见习记者 贾磊

  ●反响  网友:破烂王,拆迁新势力

  老两口不过一个圣诞夜没回家,房子就被夷为平地,陈女士的遭遇在1月6日的本报刊登后,不少网站都进行关注和转载。许多网友看到此事后,纷纷发表评论。

  “人不在家的时候拆房子,人要是在家,还不得被活埋了?”有网友直斥这样的行为“无法无天”!他们分析,出这样的事,就算不是政府部门拆的,相关部门也难逃监管不力的责任。

  也有一些网友对文中的细节发表看法,比如有网友对文中拆迁办提出的“可能是‘破烂王’拆房”的言论表达看法:“古有周扒皮半夜鸡叫,今有破烂王半夜拆房”、“破烂王,拆迁新势力”等等。

  文中出现的两部门互相“踢皮球”,也成了网友争论的焦点。

  ●官方说法  拆迁办:未让人强拆,我们工作有疏忽

  “网友的言论都是猜测,公安机关没调查清楚之前,谁都不能下定论。”新闻发布会上,宁波海曙区望春街道拆迁办负责人陆子凯说拆迁办不是“偷拆者”。

  “这次的拆房施工单位海曙区通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是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的,是合法的。”

  “所以我们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偷拆居民的房屋。”面对不少群众质疑拆迁办的声音,陆子凯也很无奈,“拆迁办似乎名声不大好,大家都把我们往坏处想。”

  发布会上,陆子凯表示拆迁办的工作有一定疏忽,“上个月,绝大多数居民都签了拆迁协议,拆迁现场办公点就撤离了现场,随后几天,管理上也出现了松懈,才给偷拆者以可乘之机。”

  警方:是重大刑事案件,会全力侦破

  目前事件已经发生了十多天,警方还是没有一点线索,但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望春派出所所长崔宏表了决心:“对于本案,一定一追到底!”

  崔所长称,2009年12月25日早上接到陈女士报案,望春派出所刑侦组全员出动现场勘查,但是望春桥村正在旧村改建,并没有治安摄像头,最近的一个摄像头是距离陈女士家七八十米的交通摄像头,所以调查起来格外困难,至今也没能掌握有用的线索。

  “偷拆房子,又哄抢里面的财物,已经是重大刑事案件,所以我们会全力侦破此案,一旦查明,绝不姑息!”崔所长表示对于这个“强盗行径”要一追到底。

  望春街道:应承担的责任绝不推卸

  对居民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房屋被拆除这一事件,望春街道主任陈健雄深表遗憾。

  他表示目前事件真相尚不明朗,但不论是谁,不按有关程序和政策规定拆了居民的房屋,政府在拆迁区域的监管方面具有一定的责任。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积极调查,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善后工作也陆续展开。对于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绝不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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