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水兴是广州市天河区华大计算机培训学校的法定代表人。2001年,为了安置濒于倒闭的宝山学校400名外来工子女的就读问题,在天河区教育局成教办的推荐下,华大学校投资300多万元接管了这所学校,并改名华星学校。随后以谢水兴的名义向天河区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
谢水兴称2003年至2007年间,华星学校曾多次向天河区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办学许可证,但后来都被告知材料丢失了。
谢水兴说,当时行内传出话来,要向天河区教育局行贿10万元才能办理。
“原告是教书育人的,当然不会去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但不向被告行贿,被告就一直不颁发办学许可证。”起诉书中这样写道。
2007年7月6日,天河区教育局以华星学校不具备办学条件为由将华星学校强行关闭,并遣散了老师,将学生分流到别的学校。2007年7月13日,华大学校向天河区教育局申诉,要求其同意办学申请。但教育局的复函认为其不符合办学条件,不同意办学申请。
去年12月18日,华大学校向天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天河区教育局责令其停止办学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教育局认为,2007年7月6日华大学校就知道教育局责令其停止办学,但却等到2009年12月18日才起诉,已过起诉期限。
教育局称,从2002年起华星学校就一直未获得办学许可,擅自办学。经检查,华星学校达不到办学条件。2006年11月13日,天河区教育局曾向谢水兴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三个月之内按照规范的学校条件作出整改。但整改期限到期后,华星学校在消防、房屋安全和其他设备设施方面仍不符合办学条件。因此,教育局作出责令其停止办学的规定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