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称,去年9月2日下午3时许,许某在丰台区右安门医院门口对面马路边揽客时,使用暴力阻止民警对其进行依法传唤。被带至派出所后,他仍使用暴力踢踹两名民警,致一名警察双前臂软组织擦伤,另一名警察右肩关节肿胀、活动受限,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
受审时,许某表示认罪,并对两名受伤民警表达了歉意。他的辩护人提出,许某购买摩托车是为了接送妻儿方便。事发后,他的妻子积极联系受伤警官,并已赔偿对方损失,希望法院考虑到许某是初犯而对他适用缓刑处罚。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检方指控称,去年9月2日下午3时许,许某在丰台区右安门医院门口对面马路边揽客时,使用暴力阻止民警对其进行依法传唤。被带至派出所后,他仍使用暴力踢踹两名民警,致一名警察双前臂软组织擦伤,另一名警察右肩关节肿胀、活动受限,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
受审时,许某表示认罪,并对两名受伤民警表达了歉意。他的辩护人提出,许某购买摩托车是为了接送妻儿方便。事发后,他的妻子积极联系受伤警官,并已赔偿对方损失,希望法院考虑到许某是初犯而对他适用缓刑处罚。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