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嫌疑人放火烧毁的鞋店
本报五华讯 (记者叶仕欣 通讯员魏清芳 王义华 摄影报道) 昨日下午,五华警方通报,1月21日凌晨3时,地处五华县龙村镇兴龙街82号的温州鞋店因火灾造成2人死亡、近20万元商品被烧毁原因查明,原来是同在一条街上开鞋店的同行何某,为争生意怨恨温州鞋店便宜卖同类鞋而雇佣凶手买汽油纵火所致。23日晚上,花钱雇凶放火的鞋店老板何某和实施买汽油纵火的凶手黄某被五华警方抓获归案,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介绍,警方经过两天两夜的缜密侦查,前日锁定龙村镇人何某和黄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周密部署于当日兵分两路,抓捕两人。
前晚,专案组民警在龙村镇一牛杂档将正在吃牛杂的何某擒获;嫌疑人黄某迫于压力也于当晚从深圳赶回五华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了解,何某也在龙村镇经营了一家鞋店,与受害人林某经营的温州鞋店在同一条街上,两店相隔仅20米左右。据何某交代,事故发生的导火索是事发前一日,有人到他店中买了两双鞋子,没多久买鞋的人又返回何某店中,生气地说同样的鞋在温州鞋店售价要低15元。
何某听后很生气,认为顾客的不满必然会影响自己今后的生意而心生怨恨,于是决定花钱雇请同镇的黄某买汽油去放火烧温州鞋店货物,以此来教训鞋店老板林某,没想导致如此严重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