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冒充邓小平之子诈骗。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46岁的山西人田某谎称是邓小平的二儿子邓质方,以能为受害人郑某办理房产手续、为贾某办理开矿手续为由,骗取二人财物,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了公诉。昨天下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田某谎称自己是邓小平的儿子,以能帮被害人郑某办理房产手续为由,在本市丰台区葆台南路郑某的公司内,骗取郑某价值5300元的诺基亚N97型手机一部、瑞士雷达牌女士手表一块、价值7600元的轩尼诗XO酒两瓶、价值2200元二十一年皇家礼炮酒两瓶、价值3200元的天下第一城牌白酒四箱、价值1100元的软中华香烟两条、铁观音茶叶一斤、紫砂壶两套及木制寿星摆件一尊等物品。
另外,2009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田某使用同样伎俩以能为被害人贾某办开矿手续为由,诈骗贾某现金人民币48000,后退给贾某30000。2009年8月20日,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悉,受害人郑某及贾某均称,如果他们知道田某的真实身份,是不会送东西给他的。田某和他的妻子徐某一唱一和,伪装的很好,所以才上了当。
开庭审理时田某表示认罪。田某称他觉得自己长得很像邓小平的二儿子邓质方,为了让别人相信他能“办事”,并从中捞点好处,他在外面一直冒充邓质方。田某称,他没有收过XO酒,所收的烟是台湾大总统牌的;他向贾某借18000元,贾某就给了他一张卡,卡内有48000元,他取了18000后,贾某就把卡拿走了,后来他还了贾某30000,这样算来,他还多给了贾某12000元。
最后陈述时,田某说:“我的法律意识淡薄,现在特别后悔,我一定好好改造,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