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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旅游局:旅行社加收购买能力费违规

发布日期: 2010-02-02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彭仲 实习生熊雄 周厚涛)“为什么55岁以上老人要多收300元?”昨日,市民袁女士和老伴在一家旅行社遭遇“云南游”涨价风波。

  袁女士和老伴退休后,每年都要外出旅游。今年春节打算游云南。他们找到一家旅行社,该社推出的“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六日游”报价每人2200元。但当工作人员得知两位老人都已超过55岁时,却要他们每人另加300元“购买能力费用”。

  记者采访发现,江城大部分旅行社推出的云南旅游线路,均有“55岁以上老人追加300元购买能力费用”的潜规则。中青旅一部门经理袁军称,这是云南旅行社单方面做出的规定。武汉旅行社负责输送游客,定价权在云南旅行社。

  记者以“要带父母出行”为名,先后咨询了东星、远大等旅行社,得到的答复都是:55岁以上老人要加价300元。一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对55岁以上老人加价的“政策”前几年就有了。原因是老年朋友绝大部分缺乏购买能力,消费观念也和年轻人不同。

  据了解,目前江城大部分旅行社推出的都是“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六日游”,线路报价大都在2000元左右,而行程中注明“途中会进5个购物店,不强迫消费”。

  业内人士透露,除了行程中规定的购物店,云南地接旅行社的导游和司机往往会带游客到一些其他的购物点,大都是销售鲜花、玉器、银饰、茶叶、服装等当地特产的旅游商店。由于老年人收入较低、消费理性,大都不会在这些购物点购物,导游和司机拿不到购物回扣,因此也就出现“55岁以上老人追加300元购买能力费用”的潜规则。

  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负责人徐铁柱明确表示,相关旅游法规明确禁止旅行社推出价格低于成本价、“零负团费”等旅游方案。“云南游”对老年人追加所谓的“购买能力费用”明显违规,应当禁止。管理部门会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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