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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一个月后开庭 行贿罪成关注焦点

发布日期: 2010-02-20  //www.110.com  
  被拘留了15个月的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终于将要在1个月后走上法庭了。目前,香港证监会已向香港法院递交申请,禁止黄光裕、其妻杜鹃及两家控股公司处置或出售所持的价值16亿港元的国美电器股份

黄光裕发家史。

    被拘留了15个月的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终于将要在1个月后走上法庭了。

    2月19日,相关法院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像黄光裕案件,按照正常程序,法院正式受理后将在一个月内开庭审理。但鉴于案件的复杂性,最后判决最长可能拖至一年。

    与此同时,如果黄光裕案件被定性为单位行贿罪,也就意味着之前传闻的16年刑期将被减轻。

    两项罪名基本证据确凿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一拖再拖的黄光裕案,竟然在春节这个意想不到的时候提起公诉。

    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诉。而黄光裕被拘留是在将近15个月之前的2008年11月。

    据消息人士透露,这其中单位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基本证据确凿,而涉嫌非法经营罪是否证据确凿尚不得而知。

    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拘留后,其案件分别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和调查了将近15个月。黄光裕被捕后的几周内,有关部门对公安部一位部长助理和上海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采取了行动,此外,还有数百位其他各级官员因此案落马。与此同时,此案件已经被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期间,可以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按照程序,该案应当在退回补充侦查结束后的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内提请公诉。

    最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在2009年10月初,当时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被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再度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可能涉及黄光裕的三项罪名,检察院分别派了不同的小组下去调查。

    2月19日,相关法院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在黄光裕被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后,按照正常程序,法院正式受理后将在一个月内开庭审理,一般来说3个月左右最后判决,但鉴于案件的复杂性,最后判决最长可能拖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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