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大千世界 >> 资讯正文

梁敏:高墙内的热心大姐

发布日期: 2010-03-03  //www.110.com  

  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民警梁敏,2003年调至看守所,一直奋战在监管工作第一线。7年来,她以所为家,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积极探索监管工作新方法、新路子,成为全市监管工作的业务骨干和专业能手,为维护监所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管教工作是看守所的重头戏。梁敏同志根据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思想情绪,结合看守所监规行为规范的要求,不断探索总结对这个特殊群体进行有效管理的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特别是如何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通过个别谈话、巡视监控、每日巡监,真实全面地掌握监室动态及每一名在押人员的思想状况,从而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管理,并做好对在押人员的法律知识和道德观念方面的教育和普及。


  工作中,梁敏总结出了“双五一”管教法,增强了教育效果。“双五一”管教法即管教民警每天对在押人员道一句问候,对在押人员进行一次讲评,给在押人员一个温馨提示,向在押人员征求一条意见或建议,为在押人员讲授一件警示案例。在押人员每天相互之间说一句问候,进行一次友善的提示,互相督促改掉一种不良习惯,坚持为同监室人员做一件好事,坚持每天学习一条法律。


  针对在押人员的不同情况,梁敏还坚持分类施教,探索了一套独特的管理教育方法。对于少年犯,做到以“正面教育为主,家庭亲情教为辅”,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及家庭带来的危害和痛苦,使他们能够从心理上改变自己对社会不正确的认识。对重点犯及重刑犯,做到以“法律知识教育为主,人文精神关怀为辅”,使他们能够完全明白自己的罪行及给他人带来的伤害,从而使其能认罪服法正确接受法律的制裁。对违规人员,做到以“严格处罚和适时教育并重”,使他们能够认识到遵守监规的意义,并严格按照看守所的监规及行为规范做好。


  通过不同方式的教育转化,让每一个新入监在押人员认识到自己现在所处的人生阶段,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危害社会,认识到只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勇于承担自己的罪责接受法律的制裁,才能断绝一切犯罪的根源。


  她所分管的监室在押人员李某年纪轻,因一时冲动导致犯罪,刚入所时情绪十分低落,孤僻不合群,一直处在深深的自责忏悔中。梁敏从侧面了解到他的家庭状况、入监前的生活情况及表现,便经常性地和进行拉家常式的谈话,鼓励他勇敢地面对现实、面对人生,还时常给他找来一些各种书籍让他学习,调节心理。考虑到李某家庭生活困难,梁敏还发动同监室人员关心他、帮助他、接济他生活用品,同时所里也及时为他购置生活物品,让他感受到亲人的温暖。李某现在在监室里能够积极面对现实,正确对待判决结果,积极参加监室学习讨论,还主动为来所警示教育的学生现身说法。


  梁敏的真情付出得到了回报,受到了在押人员的信任和尊重,一致亲切地叫她热心梁大姐,成为在押人员无话不谈、无话不说的好管教,几年来他所分管的监室秩序良好,无安全责任事故。2009年他所分管监室的8名重点犯全部顺利交付执行。


  梁敏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还处处以一名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履行一名警察的神圣使命,自觉维护监管民警的良好形象。他常常说,我是人民警察,是执法者,首先自己要带头遵守法律和纪律。面对灯红酒绿,面对各种“糖衣炮弹”,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自律,珍惜自己的荣誉,珍惜自己的工作,珍惜自己的家庭。他自己是这样要求自己,也是这样做的。一些在押人员的亲属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托朋友找关系,想拉笼他,都被梁敏严辞拒绝。梁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高墙,树立了监管民警的光辉形象。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4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