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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希燕代表建议取消刑法中律师伪证罪条款

发布日期: 2010-03-11  //www.110.com  

人大代表秦希燕带头晒出履职单

秦希燕代表

去年我写了14个议案,13个建议,参加三次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视察。列席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参加了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很多建议被采纳。

做了三个多月的基层调研。这次提了15个议案,17个建议。

虽是“名嘴”,但面对网友们的一拥而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府参事、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还有点不习惯。网友提问之专业之尖锐,让这个名嘴见识了网友们的睿智。不过,秦希燕以坦诚、率直赢得网友的大拇指。

代表履职:应向选民介绍情况

代表履职成为关注的焦点,被问到如何看待代表之职时,秦希燕风趣地说,“代表要代才能表,多听取民意,反映民求。”

代表要向选民述职吗?网友盘根问底。“代表应向选民介绍情况。这个‘情况’,就包括代表履职的工作。”秦希燕说。

网友麓山行走建议:人大代表法,要从制度、财政等方面规范,防止利益集团的代表和光说好话的代表出现。还有网友建议,代表当选后,应有跟选民的沟通机制,公布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便选民提意见。“说得很对。”秦希燕指出,要加强对代表建议议案办理的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

“秦代表,你敢带头公开晒晒代表履职情况吗?”网友用起激将法。“可以。”你可以公开你的电话和邮箱吗?“可以。”对于网友要求,秦希燕一一满足。

“法院判决书应上网公示”

“之前的李庄案,一些人认为,李庄被‘黑打’了。他被‘黑打’的主要依据,应该就是刑法306条。”李庄案昨天成了网友的“火力集中点”。

对于李庄案,秦希燕没做正面答复。但关于刑法306条的规定,秦希燕认为“应该取消”。“律师无法保证每一点提出的都是正确的。如果提出的不正确,嫌犯改口供就认为是律师的伪证,那律师就不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合法权益也无法保障。”秦希燕说,会上他已上交关于取消该条款的建议。

“取消律师伪证罪,如何确保律师不乱搞?”网友追问。“我们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律师应加强职业道德规范。”秦希燕说。

一网友建议法院的判决书应公示。“判决应公开、公示,应在网上公示。”秦希燕回答。“这次两会中,我也提到法院应当庭确定证据,多给阳光审判。”

“律师伪证罪”应明确界定

本报北京讯 两会上,媒体将焦点集中到“重庆打黑”,李庄案也引发人们对律师职业的思考。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呼吁,建议“取消《刑法》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

他认为该条款有三个缺陷,首先,律师担心在担任辩护人时,平白无故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代理刑事案中,律师怕调查取证后,收集到的证据有利于被告人,却与侦查机关调取的证据矛盾,基本不取证。三是,该条款中的“帮助”“引诱”等词缺乏明确的界定标准,客观上加大了律师执业的风险。(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周华平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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