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国正在构建起严格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赖长浩介绍,江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以来,该省把这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积极推进。
他进一步说,今年年初,江西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座谈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江西还组织开展“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并将案例公开,既警示宣传,又给各地借鉴参考;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月报告、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等四项制度,推动“一案双查”,即行政处罚与损害索赔同步开展;梳理了《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共348条下发至各设区市,要求及时核查,并上传系统随时调度等。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27日,今年来江西各地各部门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72件,赔偿金额约7800万元。
赖长浩表示,下一步,江西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协调该省各地各部门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时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并将有关制度纳入地方立法进行规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