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被告李勤来在法庭流下眼泪。李勤来因盗窃被判三年半。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40岁女子李勤来是名小时工,两年多的时间内,涉嫌先后7次偷盗多名雇主财物价值1万余元,其中大多为七八十岁的老人。
昨日受审时,这个有一双儿女的母亲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孩子继续上学。
检方指控李勤来涉嫌多起针对雇主的盗窃。从2007年初至去年7月,她以在雇主家做小时工的机会,先后作案7起。这些案件中,被盗的多是七八十岁的老人,最大的事主98岁。
直至去年7月,一雇主发现放钱的衣柜中少了3000元,怀疑李勤来后报警。
李勤来归案后承认盗窃,并主动供述了之前的几起案件,而其所盗财物也未动分文。
法官当庭判决,李勤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