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大千世界 >> 资讯正文

歌城摸胸部揩油 败露后行凶伤人

发布日期: 2010-03-18  //www.110.com  
 2009年8月26日23时许,被告人刘某在广安城南“阿里巴巴”歌城内与受害人王某发生争执后,被告人刘某便伙同李某,周某等几人在该歌城内的走道上采取拳打脚踢、持刀等手段将王某的左小腿、左腹部致成重伤,王的同伴朱某受轻伤。
  
  据受害人透露,当晚23时许,其女朋友准备去吧台结账,途中被迎面而来的被告人刘某摸了胸部,王某便前去询问并发生口角和抓打,后同伴朱某也赶来劝解。抓打过程中,被告人三人拔出腰刀朝王某、朱某的腹部、胸部、头部等部位捅刺,造成上述后果,现各被告人已被处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06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