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透露,自从2007年开始,武隆县宏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地安装了一台大型抽风机,运转时发出的噪声特别大,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尤其是在晚上。附近居民苦不堪言,为此向有关部门投诉。
此事引起武隆县环保局的重视。该局设了9个检测点,分别对这台机器的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中有8个监测点的噪声在夜间超标。环保部门为此要求煤矿进行整改。
当地居民对以前忍受的噪音污染,要求煤矿赔偿,双方一直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当地85个居民一怒之下,在2009年8月12日,将煤矿起诉到武隆县法院。
主审法官召集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煤矿按1300元/人的标准,赔偿精神损失费。
案子是判了,可煤矿却不兑现承诺。2009年12月17日,居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说服,该公司负责人同意按照调解书赔偿。今年3月5日,85位居民得到了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