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恋 诈骗女友巨款
单身、无业、曾两次被判刑仍在缓刑期间的吴骏(真名),冒充“律师”通过互联网谈恋爱,搭识女友骗取巨额钱款大肆挥霍殆尽。3月15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简化审形式开庭审理该案件,撤销了吴骏原服刑余刑期,数罪并罚以诈骗罪判处吴骏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现年32岁的吴骏系上海市无业人员。2008年2月,吴骏通过佳缘交友网站聊天,以谈恋爱为名搭识了一名刘姓女青年。为博得对方的好感,吴骏自称有稳定的职业,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做律师,双方的热恋迅速升温。同年3月下旬,吴骏说“看时机已经成熟”,便向刘某谎称可通过亲戚在浙江萧山购买收益率为15%的政府建设基金,该“基金可以保本赢钱”,骗使刘某于2008年4月1日、23日分二次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将共计人民币99900元交给了吴骏。事后,吴骏还编造借口搪塞刘某,并将所得钱款花用殆尽。付出了巨额钱款始终未得到基金凭证的刘某,觉得吴骏是越来越不靠谱,开始讨要钱款,自觉得无法再蒙混过关的吴骏承认,该钱款被自己做生意亏掉了,后竟然不辞而别终止了与女青年刘某的恋爱关系。
2009年2月10日,吴骏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至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先后在家人的帮助下退赔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吴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但吴骏在家人陪同下能主动向警方自首,并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赔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吴骏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遂法院撤销缓刑,与前罪数罪并罚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