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牟取私利,丧心病狂的男子精心计划拐卖起了儿童;以介绍工作为诱饵,三男子强迫女子卖淫,稍有不从就拍下裸照相威胁……昨日上午,黄岛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大厅对3起严重刑事案件的5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他们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到10年不等。
结伙抢劫各领刑10年
2009年9月,来自河北的杜某伙同河南人杨某、胡某预谋抢劫。
他们结伙窜至黄岛区东小庄东侧公路与渭河路交叉路口处,对路经此处的王某进行殴打后,抢走人民币50元,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560元;2009年9月15日晚11时许,三罪犯又结伙窜至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的戴博水泵有限公司南大门西侧处,持刀威胁并殴打路经此处的行人麦某,抢走人民币20元,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350元;9月16日晚8时许,疯狂的罪犯又结伙窜至黄岛区奋进路与“兴悦华城”南侧公路交界处,殴打并威胁路经此处的于某,抢走人民币40元,手机一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三罪犯终于被警方缉拿归案。法院认为,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依法均应予惩处。依据相关法律,三被告人分别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河北男网上发帖卖幼童
为了牟取钱财,20岁的河北省冀州市男子方某铤而走险,在开发区干起了拐卖儿童的勾当,幸运的是家属报警及时,被拐的3岁儿童两天后在济南被救出。值得一提的是,民警的破案多亏了一位远在广东的“网友”,正是这位好心人在网上看到人贩子发布的“叫卖”信息后,“足不出户”将人贩子约至济南某酒店交易,随后向济南警方报警,将人贩抓获。
去年年底,某网站上一则“河北有一女孩要送出,要抚养费5万元”的一个帖子引起了广东网友“仔仔”的注意,“仔仔”查询发现,发帖者留的手机号码是青岛的。这引起了“仔仔”的警觉。随后,“仔仔”以结婚后没有孩子为由,和发帖者取得联系,对方称,之所以“送出”孩子是因为家庭原因无法继续抚养。
于是“仔仔”又试探性的询问对方有没有男孩,想要领养一名男童。孰料,发帖者竟回答称,“男孩子也有,六万六!”“仔仔”意识到,这个人一定是人贩子!为了解救被拐儿童,“仔仔”假称愿意与人贩子交易,并将交易的地点定在了济南彩虹大酒店,双方约定在酒店房间内“一手交钱一手交人”。随后,远在广州的“仔仔”向济南警方报案。
在接到报案后,济南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并当场将涉嫌拐卖儿童的嫌疑人方某抓获。警方审讯得知,人贩子手里的孩子是从黄岛拐骗来的。民警立即联系青岛警方,很快找到孩子的父母。这对夫妇连夜赶到济南领回了他们的儿子。
经法院查明,方某是河北人,去年11月份来到开发区暂住,他从网上接触到一些贩卖孩子的信息后,便打起了拐卖孩子的主意。黄岛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10年。
拍裸照强逼女子卖淫
2007年4月,罪犯陈某某、尚某(均已被判刑)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官某从平度市骗至位于黄岛区永兴岛路的“名门足浴”店,劝说其卖淫,官某未同意。负责看店的陈某为达到强迫官某卖淫的目的,于当晚将其强行奸淫,官某被迫同意在该店卖淫。期间,被告人陈某与陈某某、尚某为控制官某继续在店内卖淫,对其进行监控,并由尚某拍其裸照。后官某寻机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2007年9月,罪犯陈某因犯抢劫罪已经被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黄岛法院经过进一步审理,决定对被告人陈某以强迫卖淫罪,追加刑期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本版撰稿摄影 刘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