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车没房被女友抛弃、司法考试未通过,30岁北漂男连勇被控杀害11岁男童,并勒索钱财。检方称连勇被男童撞上后,迁怒对方没道歉引发命案。昨日一中院开庭时,被告人称“主观上不是故意杀人”。
被害人父母庭前先吃药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11月14日,11岁男童小刘放炮时撞上被告人连勇,连勇迁怒小刘没道歉将他骗至回龙观镇定福黄庄村租住处后殴打。因小刘呼喊,连勇遂用绳索勒压刘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后将尸体运至岸边掩埋。
数日后,连勇为敲诈钱财通过写纸条、发短信等方式向小刘亲属勒索人民币15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敲诈未逞。
还没等开庭,被害人小刘的父母就吃上了降血压药。他们二人都来自江西,案发前在昌平开小超市,小刘是他们的小儿子,刘母在40岁时才生了他。
赶在开庭前的最后几分钟,被告人连勇的父亲、姐姐才相互搀扶走进法庭,不敢看哭得泣不成声的小刘父母一眼。
当戴着黑框眼镜、身材瘦小的连勇被带入法庭时,刘母放声大哭道“我跟你有什么仇啊”,此时连勇的父亲只是托着下巴、紧缩眉头看着儿子的背影,这也成为他在此后近两个小时内的唯一姿势。
律师两次向受害方鞠躬
辩护人介绍,连勇在读法律专业时结识女朋友,双方到了谈婚论嫁时女方提出要房要车、10万元的彩礼以及连勇要通过司法考试。
“对于农村家庭出来的孩子,能承受吗?”辩护人表示,加之也未能通过司法考试,连勇和女朋友分手。
据连勇说,分手后他一直处在不正常的状态,睡眠也特别少,觉得做什么都力不从心,甚至去菜市场买菜都能跟人吵架。
庭审中,小刘的辩护人两次在发言前起身向被害人家属鞠躬。辩护人称,他是代表连勇家人道歉,他也代表家人对连勇表示气愤,他不理解连勇怎么就将不满迁怒、报复于一个孩子。
公诉人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死刑。
此时,连勇辩解,“主观上不是故意杀人”。辩护人也表示,连勇与被害人素不相识,只是出于一时气愤,因此应当被认定为“间接故意”。此案未当庭宣判。
■ 庭审现场
被告当庭下跪哭泣
“我对不起你们!”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连勇表示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随后便捂着脸啜泣。
庭审结束后,连勇突然跪在了地上,在旁听席的姐姐也跪了下来。
连勇说,他自知自己犯下了无法弥补的错误,如果能有幸活下来,他愿意努力学习,以后给小刘家人养老送终。此外,由于被害人家属还提出了70.5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连勇称由于自己个人没有财产,只能请求家人代为赔偿。
对此,小刘的父亲称,如今儿子没了,他不知道要了赔偿又能有什么用。
■ 案情
11岁男童放炮撞上失意男
“碰到被害人时,没能控制住。”被告人连勇说,跟女友分手后,他觉得做什么都力不从心,甚至去菜市场买菜都能跟人吵架。所以,那天他用跳绳将男童勒死。
“遇到不顺无处倾诉”
1981年7月出生的连勇,来自山东聊城一个农村家庭。据辩护人称,连勇从小刻苦努力,可惜高考失利,但仍然来到北京通过自学取得法律本科学士学位。
连勇说,因为受过了高等教育,无论是家庭还是个人都期待较高,可是他又天生内向、不太爱说话,因此在北京遇到了不顺也无处倾诉,“最开始一个星期给家里打通电话,后来电话也不打了,都是家里找我”。
他所说的不顺,都发生在2010年初的一段时间。
案发前一天,连勇更受了刺激。他称他走在路上,不小心撞上了一轿车后视镜,下来三个男的声称要打他,当时甚至觉得“不要命,跟他拼了”,所幸被劝阻。
谎称有乌龟骗走男童
连勇说,案发当天下午他在暂住地附近找便宜房子,因为他当时的房租是500元/月,有些承受不起。正走着,他看到三四个小男孩在路上放鞭炮,而穿着校服的被害人小刘当时刚放完一个鞭炮、正欲跑走,不料却撞上了连勇。
“什么都不顺,任何人都可以欺负我!”据连勇称,小刘没道歉令他很生气,本想教育他一顿,但又觉得在大庭广众下不太好,遂尾随小刘到空地,然后称自己家里有小乌龟,将小刘骗走。
到了连勇的暂住地后,连勇便要求小刘认错,并打了他一巴掌,不料对方开始大声哭喊,因怕他人发现,情急之下连勇从床底下找出一根跳绳将其勒死,随后将尸体埋在河边。
杀人后短信敲诈
当时,想要逃的连勇想到自己身上没有钱。他用A4纸手写了一张字条,清晨时放在小刘家开的小超市门外。上面写着“想知道孩子在哪?发短信至……”
据刘父回忆,当天他们收到字条就立即发了短信,不久对方就回复“你打算出多少钱”,同时威胁如果通知警察、后果自负。
此后连勇又通过短信提出要现金,就在约定地点等领钱时,等来了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