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原音:我们只能说 控制了她
15岁的小纯(化名),7月27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因母亲和邻居之间的邻里纠纷,面对接警前来的警察,小纯就对邻居说了句:“你们恶人先告状,喊警察来 。”之后与警察来了场“肢体冲突”,医生诊断四肢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额部皮肤挫伤。
随后,小纯还被警方戴上手铐,带回嵩阳镇派出所,并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被单独做了笔录。记者通过采访女孩本人、走访周围目击者和当事的警察们,试图还原事件的真相。
讲 述
何选琼
和邻家姑娘打过一架
43岁的何选琼,自从和女儿一道进过派出所后,精神也恍惚了起来。2008年7月,无业的何选琼为了供女儿上学,在嵩明县城丰泽路租房开了个小百货商店。今年以来,何选琼与隔壁一家商店多次发生生意上的纠纷。
7月27日上午10点多,何选琼上街买菜,和隔壁赵翠琼家的女儿小林(化名,即将17岁)发生了纠纷。据何选琼说,小林先是言语辱骂,然后甩了她一巴掌。她出于自卫,和小林揪着衣领互相打了起来。厮打过程中,何选琼抓伤了小林的颈部。
【记者采访】 在现场,记者确实见到小林的颈部有抓伤。
赵翠琼
女儿的耳朵出血
赵翠琼说,她女儿的耳朵出血,一直在医院输液。记者表示要去医院看望小林,跟医生了解情况,她一开始同意,后又匆忙打电话叫小林回来。
小林证实,当天确实有警察来,并跟小纯发生了“肢体冲突”。记者刚想详细询问,赵翠琼就岔开了话题。
【记者采访】 采访中,小林的精神状态还不错,由于他们没告诉主治医生电话,身体状况到底如何不得而知。
自 述
小纯
“他们将我踹在地上”
中午11点半左右,回到家,有好几个警察围着我,包围着我的家。隔壁那家人说,我妈妈打着她。我就说了两句话,你们恶人先告状,喊警察来 。
有一个警号“019430”的警察(后经证实,此人是派出所副中队长陈涛),上来就骂我。他说,你要来“噪”(骂)整哪样,你跟老子讲话注意着点。
我说我没有“噪”(骂)你,你害我。然后他就开始打我,他先动手,其他几个警察跟着上来。我首先站在石阶上,他们几个将我拖下。他们踹我的脚,将我踹在地上。让我跪在地上,拿手掐着我脖子后面,将我的头往地上撞。我先用手垫在地上,头撞在手上。后来,他们就将我的手反铐在背后,然后撞了两个左右,我感觉到好几个膝盖头压在我背上,怕脸的正面被当面擦伤,就歪了下脖子,撞伤了额头的侧面。后来就这样整着我,边整边“噪”(骂)我,头着他们使劲按在地上,不准头起来。
我想着他们这么暴力不敢还嘴,趴在地上不敢动。我记不清妈妈是什么时间出现的。我记得他们挨我拖上警车时,外婆来啦,叫他们不要这样对我。但他们根本不管我婆婆,将婆婆推向一边。我就急了,叫婆婆赶紧喊我爸爸和妈妈来救我。妈妈赶到时,我被他们吓呆的了,不知道妈妈和他们讲了些哪样。
后来,我们被带到嵩阳镇派出所。到派出所后,叫我们坐着不许动。
我们俩待在一起,从中午12点钟左右一直到妈妈下午3点50分作笔录,我是下午4点05分作笔录,才分开的。
在派出所,他们不准我们动、不准吃东西、不准喝水、不准上厕所,也不准我哭。
作笔录时,我讲的,跟他们打出来的不一样,我讲改他们不改。我说要改,不然不签(字)。他说他们不管,只(有)听他们的,逼着我签字。
后来我的笔录作了20多分钟。我出来的时候,我妈妈先进去,但还没有出来。后来,我怕他们像先那样打我,就挨我的字签掉。其实他们写呢,挨我说呢不一样。然后他们还要逼我讲,在文件上写一条,我说的以上事实全部符合,挨我讲的一样。
但是那句话我写得潦草些,写成了以上事实部分符合。但是他念着我写,写得潦草,他们也没有看出来。
何选琼
我求警察将手铐换给自己
我回到商店的时候,听到女儿大喊“妈妈,救命”,只见女儿的头被按在地,周围围着很多人,一看竟然是警察在打我女儿。
我又气又怕,就对他们说,我姑娘犯哪样法了,为什么要这样打她?我是当事人,应该先找我了解情况。警察说,我女儿骂了他们,还咬了他们。我说,你们是警察,个个身怀绝技,我女儿怎么能咬到你们呢。他们才将孩子放下,此时女儿头上开始流血了,说要拖到警车上。
女儿说,妈妈我不去。我安慰她,不怕,妈妈会陪你。上车后,他们拿走了我的手机,还说看看手机里有没有录像,就将手机抢了。
在派出所,女儿很害怕,扭着手铐,越扭越紧。看到她痛苦的模样,我哭着求警察手铐换我铐,孩子小跑不了的。他们说,不是他铐的,是小孩自己铐的,没权开。
后来,我又说,先带娃娃去处理额头上流血的伤口。他们说,死不了。我说,松点手铐,会卡到骨折。他们说,卡不断。
作笔录时,他们说问哪样,我得答应哪样,不配合直接送拘留室。
后来,他们要求我,要么赔偿隔壁家女儿的医药费,要么送我去昆明拘留。
采 访 派出所
不能相信家长一面之词
昨天下午2点钟左右,记者来到嵩阳镇派出所。由于当天小纯母女俩先被安置在派出所的纠纷调解室,记者直奔了这里,但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要求离开。
后来,记者在值班室见到民警徐燕华,他态度还算好,表示愿意倾听何选琼的倾诉。徐燕华说,由于他没有出现在现场,不知道真实性。每个人说话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此事的真实性要落实一下。
徐燕华表示,他们的工作很忙,警力不够,不能相信家长的一面之词。
对 话
当事警官
“我们只能说控制了她”
昨天下午5点30分,记者联系上嵩明县嵩阳镇派出所副中队长陈涛。记者问陈涛,出警后中间有发生冲突,15岁的小纯怎么戴上手铐的呢?
陈涛则反问记者,你是说我们警方无缘无故给她戴手铐?然后,他表示,自己出警是工作,记者如需采访,请开具采访证明。
下面是记者和陈涛的对话:
记者:那小纯身上的伤,是不是被打伤的呢?
陈涛:没有。
记者:那她身上的伤是从哪里来的呢?
陈涛:我们控制人的时候,需不需要力气呢?
记者:那她是犯了什么错?还是犯了什么罪?
陈涛:不可能无缘无故打她。
记者:那意思是,小纯犯罪了?
陈涛:我们只能说,控制了她。
记者:我见过她了,她确实受伤了。
陈涛:我承认有受伤,我知道。
记者:那是怎么受伤的?
陈涛:你到我们单位,到正规渠道,比如我们单位的政治部,如果说可以接受采访,可以。
记者:我们想了解这个女孩犯罪了没有?
陈涛:没有。违法是肯定是有,犯罪怎么能让她回去呢?
记者:没犯罪怎么给一个小女孩铐手铐呢?
陈涛:违法也是可以铐手铐的。他们家在我们手上还没有完呢,他们两家的事情还没有处理,她妈妈的事情也还没有处理。
记者:那为什么铐那么长时间,都不打开她手铐呢?
陈涛:你怎么知道没打开呢?到派出所就解开了,了解到她才10多岁后就解开了。
记者:当天出警有多少人,围观的人群有多少呢?
陈涛:请你先联系我们单位,我做了10年的警察了,知道做什么事情是违法犯罪的,如果这次的行动涉嫌违法犯罪,愿意承担责任。
小纯头上有明显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