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为不开发票找新借口,被客人举报
市民呼吁:对饭店拒开发票实行有奖举报
核心提示
“税务局放假了,我们没发票。”昨天中午,郑州市民李先生一行,在林科路一饭店消费后索要发票时,遭遇服务员如此回复;无奈之下,李先生向税务部门举报,经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责令该饭店将发票送至李先生手中,并表示将对饭店进行罚款等处理。
昨天,记者走访获悉,饭店不给发票的现象并不鲜见,但多数市民不愿投诉,对此,有市民表示,无奖举报或是举报较少的原因。
遭遇
饭店拒开发票,称税务局放假了
昨日中午12时许,市民李先生和几个朋友一起聚餐,在林科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附近一家名为“扁食坊”的饭店,李先生一行共消费200多元;当李先生索要发票时,服务员表示:“税务局放假了,我们还没领到发票。”
李先生一再坚持索要发票,但最后,服务员只扔下一句话“现在没有发票,你们看着办吧”,并在小票上写上“未开发票”,无奈,李先生向税务部门举报。
税务
将处罚拒开发票饭店
“刚领到发票,不过,还未来得及拿过来。”当郑州市发票举报中心的3名工作人员赶到后,饭店一负责人又这样说。
对此,郑州市发票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称,即便是国庆假期期间,税务部门每天都有人值班,发放发票,饭店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说的都是借口。工作人员当场责令饭店将发票送到李先生手中,并表示,按规定,该饭店仍将面临罚款及增加纳税额等相关处理。
昨天,记者查询获悉,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天下午3时许,发票送至李先生手中,对此,李先生表示,他们外出吃饭,经常遭遇类似现象,也就这次较真了。
对此,郑州市发票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虽说最终拿到发票,但该饭店仍属拒开发票行为,对此,他们会将此事转至金水区税务部门具体处理。
呼吁
实行有奖举报
“发票用完”、“不要发票给一瓶饮料”、“两天后来取吧”……昨天,记者走访获悉,不少市民在餐馆消费后,都有过类似经历,而举报者寥寥无几。其中,有市民表示,若饭店给予适当优惠或者赠送物品的话,可以考虑不要发票。
对此,郑州市发票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餐饮行业发票多为有奖发票,消费者不应为优惠几元钱或者一点赠品而“贪小便宜吃大亏”,不仅个人有损失,国家税收也会流失。
此外,饭店必须无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否则就存在偷税漏税嫌疑。有些饭店可能确实存在当天发票用完的情况,但必须于第二天将发票送到消费者手中。消费者若遇到饭店拒绝提供发票,可拨打郑州市发票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18838096907,工作人员会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给消费者答复。
既然不少市民均遭遇过拒开发票的现象,为啥不去举报?“举报要打电话,还要等待,其中,不实行奖励机制或是关键原因,谁愿去麻烦?谁会去浪费时间?”市民小刘说,希望相关部门考虑实行有奖举报,给市民以激励,共同联手打击拒开发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