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全市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法官检察官收入 高于普通公务员43%
出台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走出8家试点“苗圃”,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今天下午,上海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对全市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014年7月,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司法体制改革大幕,选择市二中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及徐汇、闵行、宝山三个区的法院、检察院共8个单位,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现在上海在全市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是对先行试点的成果进行“压力测试”,看是否符合司法实践的规律、是否符合中央的要求,在推广中检验、在推广中完善,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探路。
上海将在全市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继续严格按照“一线办案部门重点配置、二线办案部门适度配置、辅助部门零星配置、司法行政部门不再配置”的原则,切实落实好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真正把能办案的骨干稳定在办案一线,充实到办案一线。
与此同时,上海稳步推进法官、检察官薪酬制度改革,对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上海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至今,已有531名法官、308名检察官进入员额。据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介绍,此举旨在增强法官、检察官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上海还将细化明确制度安排,分步实施法官、检察官延迟领取养老金政策。继续试行基层女法官、女检察官延迟5年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延迟至62周岁和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延迟至63周岁领取养老金,待纳入员额管理的法官、检察官选升工作全面展开后再行实施。
上海牢牢抓住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对司法活动监督制约的制度机制,真正让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公正运行,推动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也于今天发布,该六条规定包括:严禁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及发表有损司法权威的言论;严禁私下与案件相关人员接触、交往;严禁打探案情、泄露办案秘密、干预他人办案;严禁接受职权和职务影响范围内的吃请、送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严禁涉足夜总会、企业会所、私人会所及其他与职业身份不符的娱乐休闲场所;严禁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法官、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本市从事前述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违反六条规定的,由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提出惩戒意见,法院、检察院按法定程序提请免去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并追究相应责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参照执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表示,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举措,要紧紧围绕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个目标。改革的注意力,要始终放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效率、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放在完善司法责任制上。
上海推司法体制改革 法官、检察官六条规定出台
发布日期: 2015-04-24 //www.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