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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涉毒、故意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发布日期: 2019-01-19  //www.110.com  

 

 

 

 

 

 

 

<a href=//gd.110.com>广东</a>汕尾9名涉毒、故意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1月19日上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陆丰市人民法院大法庭对唐亚护、黄壮雄、陈庆泉、朱世斌、易小牛、郑良盈、李锦俊、蔡松辉等8名毒品罪犯及故意杀人罪犯王海国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上述9人均被判处死刑,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上述9名罪犯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汕尾中院披露,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9名罪犯均属罪行极其严重。其中,罪犯唐亚护于2015年1月初租用陆丰市甲东镇唐厝村的养猪场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2015年1月21日凌晨,警方在唐亚护家中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6.61千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含晶状物)69.5千克;同时查获大量制毒工具、配料等。同日,警方在养猪场铁皮屋内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含晶状物)190.1千克,同时查获大量制毒工具和配料等;在养猪场内主楼北边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含晶状物)81.475千克。罪犯唐亚护制毒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且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罪行极其严重。

  2016年6月初,罪犯王海国与被害人吴某婷(殁年19岁)恋爱分手,王海国认为感情受到欺骗,遂生杀害吴某婷的念头,携带匕首、扳手等工具潜入吴某婷家中,将吴某婷、吴某婷父亲吴某坚杀害,吴某婷母亲王某桃也被刺重伤。罪犯王海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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