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曾因酒驾被查;一年后,其抱有侥幸心理,再次醉驾被交警查获。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日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某某(男,29岁)立案侦查,并送当地看守所刑事拘留。
3月16日晚,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澴西中队在243省道城区大涵洞处设立执勤卡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0时许,周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24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执勤卡点,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经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有醉驾嫌疑。
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送检。司法鉴定意见书检验结果显示,周某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8.91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了解,周某某当天下午与朋友聚餐,喝了一小瓶劲酒和三瓶啤酒,下午回家休息了半天,自认为头脑已比较清醒,于是便驾车出门。没想到,刚出门开车几分钟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进一步调查获知,2018年6月10日,周某某因酒驾在107国道孝感华夏龙城路段被孝感交警四大队民警查获,交警依法对周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的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拘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