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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首例逃票 当事人被限制购票180天

发布日期: 2019-04-20  //www.110.com  

       20日,太原南站传来消息称,该站出现首例尾随他人逃票情况,“严重失信”的当事人受到了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受到了限制购票180天的惩戒。

  2019年3月30日上午9:06分,一名男子在太原南站进站口的验票口前徘徊观察多时后,采取假刷身份证的方式,尾随其他旅客,通过闸机,蒙混进站,被车站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劝离。

  随后,该男子却再次趁进站口客流增大,车站工作人员忙碌的时候,紧贴其他旅客从人脸识别闸机口混进候车大厅。检票时,该男子又故伎重施,再次通过假刷身份证,尾随其他旅客的方法,意图通过候车室检票闸机进站上车,被检票口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

  该男子的上述行为已严重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有违社会公德,被太原南站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

  太原南站客运科科长赵志军表示,根据《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如有下列情况的,将给予限制购票的惩戒:一是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二是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三是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四是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五是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六是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七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蓝衣男子尾随前方旅客,推搡着挤过闸机。 太原南站供图 摄


      上述男子因尾随其他旅客蒙混进站,逃票上车,严重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被太原南站和铁路公安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实施限制购票180天的惩戒。

  太原南站呼吁,为了广大旅客的出行安全,以及避免对个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铁路有关规定,自觉维护铁路旅客运输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高铁乘车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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