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TM机上取款,发现机器上有张未取的银行卡,还可以取款,你会怎么办?
杨山以为捡便宜了,悄然取走5000元,结果被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回龙坝派出所逮捕归案——按照相关法律,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昨天,回龙坝派出所蔡警官向记者介绍了案件经过。
几分钟后钱被取走
“案件发生在这个月初,我接到市民周先生报警。他去银行取钱时,卡忘记取走了。离开ATM机没多久,收到银行发的手机短信提示,卡里被取走5000元。这时他才发现,银行卡没取走,马上报警。”
蔡警官马上赶到事发银行,调看ATM机监控。监控显示,周先生离开ATM机仅仅几分钟,一名20岁出头年轻人走到ATM机前进行操作,不仅取走了钱,还将卡片也取走了。
取走卡和钱的年轻人是谁?警方马上进行调查。
“这一天终于来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10多天后,蔡警官最终锁定杨山。
让人吃惊的是,杨山并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无业游民。他结了婚,夫妻两人都是正儿八经的上班族。
确认杨山住地之后,5月13日晚,蔡警官和同事挡住了下班回家的杨山。
蔡警官表明身份之后,杨山整个人都软了,哀叹:“这一天终于来了,取了钱以后我一直就不踏实,早晓得我就把卡交给银行了!”
不过,这个世界没有后悔药。
为什么冒险取钱?
一般情况下,银行卡遗忘在ATM机里,到一定时间没人管,交易页面自动终止,ATM机自动吞卡。杨山为何能取走周先生银行卡里的钱?原来,他和失主周先生擦肩而过。
蔡警官告诉记者:“据杨山交代,当天他帮老婆去银行取钱,排在周先生后面。周先生取了钱离开以后,杨山上前把卡插进机器,却怎么也插不进去,但机器显示可以进行查询、取款、转账等操作。他马上意识到是前面的人记了取卡,却没有提示对方,而是悄悄取走别人卡里的5000元。”
为什么杨山要冒险取走5000元,难道他不知道银行有监控?这个问题蔡警官也问过杨山,得到的答案是:“他说自己知道银行有监控,也知道这么做不对,但还是做了。因为他当时觉得,这钱是别人掉在机器里的,不是他偷的,跟地上捡到钱差不多。”
警方介绍,杨山取走他人5000元回家之后,向老婆炫耀自己在ATM机白捡了5000元,都没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被捕前,杨山花掉其中几百元。杨山妻子知道这事后,赶紧补齐了。
随后,蔡警官将追回的5000元还给了失主周先生。
(当事人系化名)
律师说法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才是盗窃罪”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昌表示:“杨山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并不是盗窃罪。根据2018年12月1日施行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杨山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违法行为。而且,数额在5000元,已经达到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只有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才是盗窃罪。”
为什么普通银行卡会被认定是信用卡,聂炜昌也进行了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的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所以,在信用卡诈骗案中,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应扩大解释,包括银行卡、借记卡(即储蓄卡)等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