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网络关注的河南栾川男子“20年后拦路掌掴老师”一事,当地法院于12日公开庭审。当日,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8年12月,网上流传一段“学生拦路掌掴老师”的视频。视频中,男子常某某在偶遇骑车的中学班主任张某某后将其当街拦停。在朝着张某某脸部猛扇一记耳光后,常某某不停质问道:“以前咋削我的,还记不记得?”并连续向对方扇了多记耳光。
谈及常某某20年后当街“复仇”的动机,常某某代理律师受访时曾透露,缘起常某某初二时期。因其在课上打瞌睡,被班主任张某某责罚蹲在讲台下面,并对常某某的头部和身上多次脚踹,后又要求常某某手举木板面对黑板罚站。此事对常某某后来的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在常某某殴打张某某事发5个月后,随着被打视频热传网络,张某某最终选择了报警。对于期间常某某家人的道歉,张某某表示只想要法律的公平公正。
6月12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常某某寻衅滋事一案。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常某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据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7月份一天的下午,被告人常某某驾驶自己的黑色越野车与同村的潘某某外出钓鱼,当车行驶至S328省道栾川乡双堂村19号界碑附近时,遇见骑电动车经过的张某某(系常仁尧初二时的班主任,现任某中学老师)。常某某回想起上学时所受体罚,心生恼怒,在准备上前拦截时,将手机交给随行的潘某某录制视频。之后,常某某拦下张某某,对其辱骂、指责,扇其耳光,又朝其脸部猛击一拳,并将其电动车踏翻在地,朝其胸部、腹部击打两拳。后在围观群众劝说下,常某某住手。随后,常某某将录制视频传播他人观看,导致该视频在网上被广泛传播报道,严重影响张某某的工作、生活及家庭安宁,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公诉机关认为,常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常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常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当日,社会各界及被告人部分亲属等50余人旁听了上述庭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