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警方18日通报称,当地警方于近期成功侦破一起特大跨省贩毒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18人,缴获毒品海洛因33726.85克、冰毒9984.59克、毒资292.4万元人民币(下同),冻结涉案资金374.7万元,查扣涉案车辆7辆。
警方通报称,2018年10月,河池市宜州警方在侦办一起贩毒案件中发现:宜州籍男子蓝某与广西宾阳籍男子黄某华购买毒品海洛因到宜州贩卖。宜州警方经侦查发现,黄某华购买毒品的上家韦某军与云南上家普某前等人联系密切,并有组织性地从事运输、贩卖毒品等犯罪活动。经过进一步侦查,宜州警方逐渐将该犯罪团伙的人员身份、成员结构梳理清楚,一个跨省特大贩毒团伙浮出水面。
由于该案涉及人员多、毒品数量巨大,并涉及云南、贵州两省以及广西的南宁、宾阳、上林等多个市县。宜州警方经逐级上报,该案于2019年3月22日经公安部审批后,确立为公安部督办毒品案件(案件序号为“部2019—123”)进行侦办。
河池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并派民警分赴云南、贵州、南宁、宾阳、上林等地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过半年时间的侦查,基本掌握了与韦某军相关上下线人员情况、资金往来情况、毒品交易规律、毒品藏匿地点、毒品运输渠道以及毒品流向等相关情况。
2019年4月11日,专案组获得信息,普某前等人已经准备好大量毒品,并与韦某军约好毒品交易时间。专案组认为收网时机成熟,遂相继向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安龙县及广西区内的南宁、宾阳、上林、百色等地派出150名精干警力进行收网行动。
4月12日,普某前伙同杨某平、郭某云、杨某云4人驾驶3辆汽车携带毒品从云南省保山市出发前往广西。为了逃避警方的打击,嫌疑人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进行运毒,由郭某云驾驶一辆车在前方探路,杨某云驾驶一辆车行驶在中间,普某前和杨某平驾驶一辆车尾随其后,三辆车走走停停,相互交替,很难分辨运毒的是哪辆车。专案组经过汇集各方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最终确定毒品藏在杨某云驾驶的车辆上。
当日12时许,当普某前等人驾驶的3辆汽车进入贵州省安龙县时被警方截停,普某前、杨某平、郭某云、杨某云4人被成功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76块、冰毒10包。同时,指挥部下令全线收网,各抓捕小组立即对相应的对象进行抓捕,在云南省分别抓获张某保、黄某超、苏某甜、杨某云4人,在百色市抓获韦某军,在南宁市、宾阳县、上林县等地分别抓获黄某先(韦某军妻子)、廖某爱、黄某君(黄某华妻子)、黄某良、张某胜等5人,同时,在黄某先家查获毒资81万元、毒品海洛因20块。
至此,部督“2019—123”毒品案成功破获,共抓获韦某军、普某前及其同伙18人(已执行逮捕16人,刑事拘留1人,监视居住1人),查获毒品海洛因96块、净重33726.85克,冰毒10包、净重9984.59克,缴获毒资292.4万元,冻结涉案资金374.7万元,查扣涉案车辆7辆。
目前,该案中韦某军在河池市的下线人员蓝某等17人已被执行逮捕(另立案,查获毒品海洛因170.17克、冰毒1995.04克,缴获毒资人民币50.3万元,查扣涉案车辆2辆)。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