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电 近日,一女子在玉溪市红塔区聂耳公园一处聂耳铜像旁摆出不雅动作,引发舆论关注。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官方微博1日发布通报称,警方对普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不雅视频,目前普某某已被送至红塔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通报称,8月31日16时许,普某某(女、52岁、昆明晋宁人)在玉溪市红塔区聂耳公园一处聂耳铜像旁一边播放动感音乐,一边围绕聂耳铜像摆弄不雅动作,普某某让人帮其录制视频并将视频通过短视频平台APP上传到自己的账号,在短时间内视频播放量超过4300次并有超过40条评论,其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
相继收到多名网友举报后,玉兴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于31日23时许在红塔区玉河巷一出租房内将普某某查获,并在普某某的手机上发现其组织拍摄并发布的视频,普某某在被查获后对其侮辱聂耳铜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对普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不雅视频,目前普某某已被送至红塔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提示,互联网非法外之地,网民在上网时要依法自律,不要做出类似普某某的荒唐行为。对于侮辱革命先烈等违法行为,警方必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