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2月12日电 (记者 崔琳)“我宣布,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一场学生间因琐事发生争执导致的故意伤害案开庭,教育学生向校园欺凌事件说“不”。与往日少年庭审不同的是,本次庭审的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证人、书记员、法警等均由北京实验二小兰州分校六年级的学生扮演,他们现场进行模拟宣读起诉书、法庭质证、辩论、法庭教育等环节,如同一场真正的庭审。
12月11日下午,这场特别的庭审活动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进行。这起“校园故意伤害案”以“校园欺凌”为主题,审判场景根据典型案例改编而成,起因是某校八年级学生张某心爱的“MP4”被高年级同学强行借走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愤怒之下捅伤了被害人,最终两败俱伤,受到法律的制裁。
庭审过程中,扮演各个角色的学生用语规范、举止得体、程序顺畅,真实演绎了法院的庭审过程,收获了阵阵掌声。“被告人”追悔莫及!“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每一句台词、每一次求情和每一次反省都牵动着观众的心,让人既惊叹又惋惜,同时也提醒同学们引以为戒。
庭审前,法官对学生们的排练进行了认真指导,并细致地讲解了开庭的过程及案件所涉及的基础法律知识。整个庭审活动完全按照正式的庭审程序进行,“审判长”威严神圣地主持着庭审,“公诉人”言语铿锵地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被告人”就案件事实进行了供述,“辩护人”依法为“被告人”提供准确的辩护,“法官”语重心长地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
图为反校园欺凌模拟法庭庭审现场。 张江山 摄
最后,“法庭”庄严作出宣判,“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这种以模拟法庭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教育,让人眼前一亮,使同学们寓学于乐,更容易接受。对未成年人而言,不仅提升了他们的法治意识,也进一步提升其自身综合素养;对社会而言,可以唤起更多的人们关注校园欺凌现象及其中的弱势群体,有助于营造全社会共同防治校园欺凌的良好氛围。”对于此次活动,安宁区十八届人大代表、兰州城市学院工会主席汪晓艳高度评价。
图为学生观摩反校园欺凌模拟法庭庭审。 崔琳 摄
甘肃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与应急工作处曲宏勃表示,学生欺凌现象近年多发,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一直在进行集中整治学生欺凌。案例中的“被告人”在用自己的方法维护权益,但并不合法,反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非常令人痛惜。因此,每一个同学遇到欺凌时,都要大胆地说“不”,懂得合法、合情、合理地维护自身权益,合理化解矛盾,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
当天观摩“庭审”的同学们认为,这种新颖的普法教育方式,生动活泼,使他们从另一个角度诠释和认识社会,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大伙纷纷表示,今后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努力增强自身辨别是非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