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3月19日电 (记者 张林虎)为筹赌资,男子郝某编造口罩、体温枪销售信息,骗取91余元“货款”。1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郝某有期徒刑11年。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郝某利用群众对紧缺防疫物品需求迫切的心理,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骗取武某某等人钱款共计91万余元,然后将绝大部分诈骗所得用于网络赌博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资的名义,利用电信网络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从重处罚。
鉴于郝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郝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4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宣判后,被告人郝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