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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法院公开宣判46人涉黑案 多人被判处死刑

发布日期: 2020-06-22  //www.110.com  

    6月21日电 据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6月21日上午,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瑞丽市勐卯会堂和中院大法庭分别对臧鹏鹏、张文博等46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依法公开宣判。

    臧鹏鹏等31名被告人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臧鹏鹏、李雄、张涛涛被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孙晓东、曲采铭被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家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张文博等15名被告人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张文博、孙虎被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宇、张彪、席琦周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经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确认,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臧鹏鹏等31名被告人、张文博等15名被告人组织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托境外赌场,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发布借款赌博、办理贷款、高薪招工等虚假信息,并提供交通旅费,将被害人诱骗到云南省瑞丽市,再组织被害人偷越国境到境外赌场,强迫或诱骗被害人借筹码赌博制造赌债,后以偿还赌债和高额交通旅费为由将被害人关押在境外地点,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虐待、侮辱,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通话等方式迫使被害人亲友缴纳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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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臧鹏鹏等被告人以上述方式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赎金,并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张文博等被告人以上述方式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赎金,并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

    分别以被告人臧鹏鹏、张文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境外赌场为依托,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侵犯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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