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3月12日电(郭其钰)威蔓公司生产的“大理石眼影盘”一度被追捧为网红国货,颇受女性青睐,持续“走红”也导致该商品被仿冒在电商平台销售。记者12日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判决侵权公司承担200万元赔偿责任。
日前,威蔓公司向余杭法院提起诉讼,称悠顿公司在其两家天猫店铺销售的大理石眼影商品侵犯了“大理石眼影盘”商品名称、包装装潢,要求悠顿公司停止侵权并承担200万元的赔偿责任。
据调查,威蔓公司诉请保护的“大理石眼影盘”自2017年8月进入中国市场流通。2018年8月前,威蔓公司主要通过网红带货模式推广销售涉案大理石眼影商品,2018年8月起,在原有销售推广模式的前提下,开设VENUS MARBLE旗舰店并上架推广。VENUS MARBLE旗舰店自2018年8月上架该款商品,截至当年12月销售金额总计达1772万余元、累计成交13万余件。
悠顿公司仿冒的大理石眼影商品。余杭法院 供图
同时该款商品本身采用纸质硬壳包装、包装正面以大理石黑白灰纹路为底色、配合粗细烫金英文字母以及粗细双线烫金边框,形成了显著且与商品实用功能无关的整体形象。据此法院认定涉案大理石眼影商品系有一定影响的商品。
经查明认定,该产品名称、包装装潢为威蔓公司涉案权利商品特有,经由威蔓公司持续使用和宣传推广,相关公众已足以将前述名称、包装、装潢与威蔓公司的“大理石眼影盘”商品联系起来。
法院审理认为,悠顿公司在其两家天猫店铺销售与“大理石眼影盘”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眼影商品,且在销售网页以“大理石眼影盘”指代其商品,有违诚信,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结合涉案两款侵权商品的售价及月销量(其中一款为9万余件,另一款为22万余件),判决该公司赔偿200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