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京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终审宣判现场。截屏图
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对“蒙京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除一名被告人减轻处罚外,陈连君等25名被告人均被维持原判。
该案一审时,陈连君等26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获刑九年至二年三个月,免予刑事处罚,并处罚金。
受害人达2900人
法院查明,2005年7月至2008年12月,陈连君伙同颜洁先后成立北京蒙京华投资有限公司及技术分公司、西城分公司、绿海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日升德龙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等公司。随后,陈连君与游兴军利用这些公司,以出售、回租奶牛、到期返还购牛本金形式,向社会公众推出所谓的理财产品“荷斯坦A计划”。
据了解,该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即以后续购牛客户本金,返还前期购牛客户租金。该案众多被告人,在陈连君等人指使下,以该计划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9亿余元,涉及人数2900余人。此外,陈连君等人还以收取加盟费、经营管理费的名义,非法吸收40余人的资金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多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今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宣判后,陈连君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北京市高级法院认为,该案中一名被告人的亲属,在二审期间主动帮助退赃,在原判从轻处罚基础上,再予减轻处罚,陈连君等25名被告人被维持原判。
■ 回放
蒙京华“卖出”万头奶牛
2008年12月,警方通报北京蒙京华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实施的“奶牛银行”投资项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对多名高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经初步核实,自2005年7月以来,共卖出1万余头奶牛,总额2.5亿元,实际存栏奶牛只有4000头。
今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26名被告人定罪。
■ 讲述
受害者 固定收租金 未生疑
张某是顺义的一位村民。2007年12月,他投资60万元,从绿海农业公司购买了24头奶牛。按照合同约定,张某再将奶牛租给日升德龙公司,规定租赁期为5年,每年收取7.2万元租金,到期后收回本金。
签署合同后,张某从蒙京华处获得了一个账户。一直到案发前,他的账户上每月都按时收到“租金”。为此,张某此前从未生疑,直到公司被查封,其投资的钱瞬间化为泡影。
据了解,仅张某所在的居民区,就有36名投资人,金额达600余万元。